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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16岁的清远少年李某俊在鞋厂给鞋涂粘合剂时突然抽搐倒下,住院怀疑是“粘合剂中毒”,至今仍在接受住院治疗。 李某俊父母以诉状将鞋厂告上法庭。 昨天下午,此案在荔湾区法院作出判决,一审判决鞋厂支付了李某俊人民币25万余元。

文/记者章程通讯员黎鸣

事件:

刷少年突然抽搐倒下了

年7月,只有15岁的李某俊从老家来到清远荔湾区芳村的鞋厂打工。 他的工作是把鞋子涂上胶水定型。

鞋厂一批货物后工资会上涨,因此,鞋厂没事的时候,李某俊去过其他鞋厂工作过两次。 去年12月26日,李某俊回到曾经从事过的芳村某鞋厂继续进行“擦橡胶”的事业。 意外的是第四天,也就是去年12月29日晚上,李某俊加班时发病,晕厥,四肢抽搐,不能说话,立即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第二天,李某和把儿子的血样送到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认定血液中检测出丙酮成分,未检测出二氯乙烷和其他有机溶剂成分。

年12月31日,李某俊因“昏迷,四肢痉挛1天”入住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接受治疗。 今年2月,医院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说明书》,诊断为职业性急性重度1,2 -二氯乙烷中毒。

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家人没办法,将这家鞋厂告上了公堂,向鞋厂累计收取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种费用27万余元。

审判:

鞋厂申请重新鉴定

今年5月8日,本案在荔湾区法院公开审理。 法庭上,被告鞋厂对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得出“二氯乙烷中毒”的结论表示异议,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的司法鉴定,认为李某俊未检测出送检的血液中的“二氯乙烷和其他有机溶剂成分”,广州市职员

判决:

鞋厂赔二十五万元

昨天下午,本案在荔湾区法院被一审公开判决。 根据判决书,今年5月25日广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的鉴定结论是职业性急性重度1,2 -二氯乙烷中毒。 今年9月13日,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法院审理说,双方都确认李某俊从年12月26日到年12月29日在该鞋厂工作,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据此,法院一审判处鞋厂支付李某俊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费用共计25万余元。

判决后,被告鞋厂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不服,要求上诉。 原告李某和代理人表示对一审判决结果没有意见。

院子后,李某俊的父亲李某和告诉记者,10天前,李某俊刚做完股骨头手术,生活不能自立,行动不便。 李某和希望鞋厂方面能尽快履行判决,保障孩子及时得到比较有效的治疗。

标题:【要闻】16岁鞋厂工人疑因胶水中毒入院获赔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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