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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明报报道,中新网4月16日报道,香港男性每月4次因性交在家中向17岁的女儿赠送礼物,之后与登门对象女儿的男朋友大受欢迎,去警署揭发了坏事。 他之前承认了四个近亲通奸,15日被监禁了三年,法官供认受到了相当轻的判决。

香港50岁男性承认,去年1月3日至2月5日,与当时17岁的母亲做爱,犯了四项近亲通奸罪。 辩护方指出被告没有案底,是原电工,10年前失业成为保安人员。 法官在判决时指出被告的妻子刚生了第三个孩子,她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原谅了被告。

检举人和家人住在一起,去年1月3日早上,他走进女儿的房间看她在做什么,要求妻子和孩子离家和女儿做爱。 女儿要求手机“砍价”,从被告脖子上得到“成交”,被告事后说了“可以”。 第二天中午,被告再次提出了“交易”的要求,同意把平板电脑发给女儿再次做爱。

被告承认1月12日女儿要求500元(港币以下相同),2月5日前向女儿支付性爱。

月30日晚上,女儿的男朋友访问被告家,与被告吵架施暴。 警察迎来了报告场,该名女性向警察供述后,被告第二天被逮捕,提交了案件和光盘。

(原标题:香港五旬男性因与女儿发生礼物交换性关系被监禁3年)

标题:【要闻】男子送女儿手机电脑等以换取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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