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02字,读完约1分钟

新京报(记者刘洋)今天上午,演员张馨予(本名张燕)控告暴露者侵犯夏萨沙名誉事件,在朝阳法院得到一审判决结果。 张馨赔偿精神损失抚恤金、公证费等6万4千多元,让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报纸、本微博道歉。 迄今为止,夏萨沙通过个人认证微博“港萨忿沙”,张厮预坐在杭州,张厮预要求被告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共计50万余元。 在审理此案时,莎莎始终缺席,没有提出答辩意见。

(原标题:张浩预“指底座”事件中被起诉获胜)

标题:【要闻】演员张馨予被指在杭州坐台案起诉获胜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16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