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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区政协委员以“收养”为名被性侵犯的幼女长达8年,“魔手”早就应该被切断了

这是实际上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史黄两人收养王雯,是民间的个人行为,但在这个过程中,当地的附属机构可以立即介入发现。

这两天,一个“双面红通商人史增加:与情妇“收养”,持续入侵8年”的信息刷新了很多人的想象力。

据报道,史增超曾是宁波商界的响当当人物:以他的名义拥有多家企业,产业涵盖纺织、矿业和进出口贸易,其10年掘金传说屡有报道他是热衷公益的仁爱人士,宁波市江北区政协委员。 但是,去年9月7日,被史增超收养的8年女孩王雯向当地派出所通报说,从7岁开始受到猥亵和强奸持续了几年,在此期间,史增超情妇之一黄春苗多次协助史实施强奸。

东窗事件后,史增超过了逃跑非洲(现在被列为红通员),同年11月,另一名黄春苗嫌疑人被宁波警察刑事拘留。 最新进展是,黄春苗与他人合作对未满14岁的幼女长期强奸和猥亵,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无视引人注目的“商界名流”“区政协委员”等标签和多个情商等情节,回到事件本身,毫无疑问是极其恶劣的侵害儿童犯罪事件。

2008年父亲去世后,7岁女孩王雯被史黄两人收养,噩梦开始了。 历史悠久,我在对王雯猥亵。 期间,由于无法忍受猥亵,王雯离开过家。 被警察回收后,史增超在之后的3年里实施了20次以上的强奸。 除了被“收养”的王雯外,他还让两名中学女生向人物发泄欲望,说“离家出走吧”。

养父竟然把脏手伸向自己的养女,真不如禽兽。 更可怕的是,这种侵犯持续了八年多。 一想到女孩王雯八年的经验,就完全毛骨悚然。 很难想象这种持续的侵犯会给王雯的身心带来什么样的创伤。

这是实际上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史黄两人收养王雯,是民间的个人行为,但在这个过程中,当地的附属机构可以立即介入发现。 比如,父亲去世后,王雯先被异母姐姐收养了。 遗憾的是,对于王雯这样没有父母的“困境中的孩子”,没有进行应该与基础政府和当地社区相关的追踪和照顾。

例如,王雯姐在孤儿院的网站上商量收养手续,还留下了自己的邮箱地址,但相关孤儿院什么都不问,给了寻找“猎物”的史黄两个人机会。 史黄两人收养王雯后,在户籍登记过程中,当地有关部门也没有依法严格审查——事实上,王雯的母亲还活着,但收养过程中母亲被排除在外,直到一年后才知道女儿被收养的消息。

这个性侵犯的幼女事件,暴露的相关机构对于“困境儿童”的疑问、民间收养的监督管理缓和等问题,无疑是警醒的。

事实上,严格遵守法律,史黄两人收养王雯并不容易。 因为在我国的收养法中,监护人应该是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别困难不能养育孩子的亲生父母。 根据这个规定,王雯的姐姐显然没有监护人的资格。

收养规定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严格遵守法律,史黄两人迂回母亲收养王雯,显然不能得到民政部门的同意,也不能完成户籍登记。

史黄两人收养王雯后,对于王雯在新家庭的遭遇,也没有人关心和追踪,所以两人越来越放肆了。 这里面有值得注意的细节。 王雯离家出走后,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找到王雯就可以把她送回去了。 如果当地警察做了一点工作,如果女孩被收养一年后离开家,就要充分警戒。 但是,由于相关方面没有调查王雯离家的原因,她回到魔掌的链条没有被切断,之后多年的性侵犯也失去了被前端控制的时机。

涉事区政协委员的性侵犯,7岁的“养女”在8年间留下的不仅仅是惊愕。 被收养孩子的权利保护确实是一个需要正视的问题,只有完全被收养的法律制度才能建立更严密的儿童保护网,才能避免同样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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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闻】政协委员收养7岁幼女持续性侵8年 寻初中女生泄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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