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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前天下午,凑钱达500万元的非法传销事件在吕湾区法院开庭。 欧君和黄国杰分别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和五年。

从1999年5月开始,欧君与黄国杰合作,在上海进行传销活动,命名为“澳盛迪300制度”,在社会上招募宣传员,各宣传员必须提交300元的保证金,物品是150多元的“康迈斯”产品。 欺骗越来越多的不明真相者,欧君以上海奥盛迪经贸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的名义,在打浦桥金玉兰广场租经营场所,以个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访问保证金等。 到去年事件时,这个账户存款到了500多万元,大部分已经上调,欧君和黄国杰浪费了,账户上只剩下十分之一以下的资金。 (记者李郭平)

标题:【要闻】传销敛财500万 非法传销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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