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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蛇、哈克比辛、鹿、孔雀、狐狸……看看这些动物的名单,别以为到了动物园。 他们突然出现在市区蛇庄的菜单上,出现在食客们的餐桌上。

“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昨晚由罗湖工商主导,环境保护、公安合作,对莲池食街、田心村、松园路部分餐厅经营国保护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晚上8点左右,执法人员来到罗湖区松园路明源蛇庄。 这个蛇庄门口,排列着铁笼。 执法人员发现两只笼子里分别关着眼镜蛇和哈克比辛。 眼镜蛇看见有人来了,果子狸发出凶猛的叫声。 一个年轻人特意来介绍说“这些都是地道的野生的”。

在厨房的冷库里,执法人员没收了6盘燃烧的穿山甲肉。 在收银台,执法人员发现当晚的菜单上写着“红火文地鼠”(地鼠也就是穿山甲别称),马上赶到楼上的两个包房。 在三楼的“德国”单间,6名食客穿着山甲,看到执法人员,很快就散了。 记者说,菜单上的这个穿山甲重4.35公斤,价格2941元,其方法是“地鼠起片、皮红火文、血炒饭、酸甜内脏、胆煮冰糖、腹煮胡椒”。 桌子上,炉子里的火烧得很旺。 穿山甲在这里被内外吃得很干净。

在这个蛇庄,食客吃的不仅仅是眼镜蛇、穿山甲、果子狸,执法人员在收银台找到了食谱和笔记本。 食谱上详细记载了孔雀480元/羽、鹿肉40元/例、鹅(天鹅)特价1580元/羽……笔记本上详细记载了各种野味的方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销售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轻则重处罚,重则刑事制裁,情节重者可判处10年以上徒刑。 据介绍,一只猫头鹰的销售罚款33000元以上,销售3只,追究刑事责任,销售6只以上,将成为严重的刑事事件。 而且,吃受保护野生动物的市民也将受到重罚。 执法人员呼吁无良商人早点停止,从大餐市民嘴里赦免。 (本报记者康剑波通信员陆飒)

标题:【要闻】深圳一餐馆眼镜蛇穿山甲果子狸照吃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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