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63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规定提高了合格投资者的标准,规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应当对商业银行进行长期投资,并要求商业银行至少每年披露一次大股东和关联方的信息。

国际评级机构穆迪(Moody's)认为,新规定将对金融机构产生积极的信贷影响,因为它将有助于防止金融风险的系统性扩散,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质量,并加强公司治理。

新规定要求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的特殊金融机构),向它们进行咨询。穆迪副总裁兼高级分析师朱认为,新规对合格投资者的严格标准包括禁止借入股票,这符合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去杠杆化的基本政策取向。

与此同时,新规定要求同一投资者作为主要股东拥有的商业银行不得超过两家,或者不得超过一家商业银行受到控制,以降低金融体系的相关性。新规还提高了大股东的进入门槛,并建立了预审程序,以筛选出严重逃避银行债务或被列入未能兑现承诺的人民法院名单的投资者。同一投资者控制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持有商业银行股份不得超过5%。穆迪认为,提高进入壁垒将有利于银行所有权结构的多元化,从而降低金融体系的相关性。更严格的股权监管框架对于正在从信用合作社向商业银行转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尤为重要。据银监会介绍,受银行盈利水平提高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资本指数仅次于五大银行。"获得高质量的资本将提高银行的信用。"朱对说道。新规要求大股东每年做出书面承诺,并向监管机构报告其资格,以确保其在必要时向参与银行补充资本的能力,从而提高大股东投入资本的质量。新规定还要求大股东在股票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其股票,以确保银行的长期价值创造能力。此外,新规还扩大了适用范围,加强了对现有关联交易的实施。重点是按照渗透原则对最终受益人进行监管,明确关联方包括投资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

标题:穆迪:强化银行股权管理利好发展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13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