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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2月9日,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0]第5号),决定延长疫情期间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同时,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实行“长处方”报销政策。

《通知》明确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应以非接触方式收取。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采用银行代收和网上代收等网上方式。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支付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延期支付。延期付款将免除滞纳金,这不会影响被保险人享受待遇。

此外,为了减少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次数,通知还明确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处方剂量;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剂量放宽至3个月,以保证参保患者的长期用药需求。提示:注意南昌新闻网(nchangbdb)的公开号码,在对话框中发送【医疗保险】即可获得城乡医疗保险网上支付条目。发送【健康登记】到健康登记入口和长昌入口,获取更多关于南昌COVID-19肺炎的信息。发送【肺炎】获取南昌各区确诊病例的详细信息、社区防疫电话和实时疫情地图。发送[mask]获取在线预订mask入口和送货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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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西延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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