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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将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基础会计工作准则》中有关会计资格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明显与新《会计法》相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报表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订。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司财政局,武警后勤司财政局:

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在内的十一部法律的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的行政审批,修改了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规定。

为贯彻实施新《会计法》,财政部将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基础会计工作准则》中有关会计资格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明显与新《会计法》相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准则报表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订。现在,已形成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改对照表和《基础会计工作准则》部分条款修改对照表已经转移。请贵单位就修改对照表条款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12月22日前向财政部会计司提交书面意见。

标题:《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部分条款修改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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