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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标题:在线广告词,不要“瞎编”(写在云上)

最近,一个二手车在线交易平台起诉竞争对手网站不公平竞争的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原告的依据是对方在主要网络平台的广告中使用了“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夸张的广告词。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和“最佳”。

打开各大电子商务购物平台的网站,那些被怀疑诱导消费者的广告词,如“随时涨价”、“秒杀”、“万人抢购”等,令人眼花缭乱。许多人早就习惯了带有明显欺诈含义的广告词,如“专家推荐”和“独家提供”。今年11月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或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法律之剑高高挂起,再次警告那些幸运的人:不要“愚弄”广告词。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爆炸。如果你不说,不管品牌有多好,它都会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俗话说,“酒怕巷子深”。广告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向消费者介绍产品、占领市场不可或缺的手段,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然而,当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归根结底,他们看重的是质量。依靠虚假的广告词来吸引人们只是一次性的交易,这样消费者就可以利用他们的快乐,失望而归。不会有回头客。不可否认,有些企业没有长远的思路,认为“一个坑就是一个”。对于这样一个“黑心”企业及其勾结的广告商来说,唯一的办法就是亮出法律之剑,让他们能够躲在网络和现实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或者发布明知或者应知虚假的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着“双十一”的到来,电子商务大战即将爆发,每个平台都绞尽脑汁吸引消费者。事实上,“全网第一销量”、“全网最低价格”和“销售冠军”等夸大其词已经失去了对大多数网上购物者的吸引力。作为一个“90后”消费者,作者想对商家说:广告是关于商品的质量,同时发挥创意。

标题:网络广告词,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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