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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河北省水资源税试点观察:利用税收杠杆促进节水增效

新华社记者沈成和韩杰

去年7月1日,中国绿色税收体系建设的“亮点”之一——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在河北省正式实施。

河北省作为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份,一年多来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积极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全国推广水资源税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变费为税,发挥税收刚性作用

近年来,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以河北省为例,其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地下水超采总量和面积占全国总量的1/3,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问题,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去年7月1日,河北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水资源税费改革,开始了第一次以税收手段保护水资源的尝试。

据介绍,水资源税费改革主要是将水资源费改为税收,实行差别税率,严格遵循地下水高于地表水、超采面积高于非超采面积的原则,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与征收水资源费相比,水资源税更具强制性和规范性,税收遵从性更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江镇特别强调,水资源税费改革后,高耗水企业和特殊行业的税收标准提高,迫使企业采取节水措施,政策导向作用更加明显,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用水基本保持原有负担水平。

从试点情况来看,税收的刚性作用已经发挥出来。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7月第12个征收期结束时,全省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数已从去年第一个征收期的7600多人增加到16000人。

税收杠杆促进企业节水增效

征收水资源税促使企业大力节水,积极转变生产方式。税制改革带来的节水理念和绿色发展模式席卷了赵岩大地。

记者走访河北省时,看到高效节水项目和技术措施被大企业广泛采用。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第八阶段高压除氧器乏汽回收改造仅一个项目,年节水可达16万吨。

河北程心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试点以来,公司采取了在日常生活中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利用生产技术创新节水技术、废水循环利用等措施,大大提高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效率,每年节约用水24万吨。

根据对河北省526家企业的问卷调查,有329家企业调整或打算调整用水结构,减少地下水的使用,占62.55%,实现了从“我要节约用水”到“我要节约用水”的转变。

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杰刚表示,从河北省的情况来看,2016年的总用水量比2015年减少了4.6亿吨。同时,抑制了地下水的过度开采,用水结构得到显著优化。截至目前,河北省已关闭935口自备井。

试点经验有望扩展到全国

河北省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在政策制定、部门联动、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下一步在全国推广水资源税奠定了基础。

财政部部长肖杰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

在实践中,水资源税的征收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大问题。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前,水资源费由水资源部门征收;改革后,税收的主体变成了税务部门,它涉及到许多其他行政部门的管理和合作。

为此,河北省财政、地税、水利、房建等多个部门形成联动,积极创新多项举措,逐步建立了“水利审批、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费改革模式,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定,河北省水资源税费改革进展顺利,达到试点预期目标,成效明显,具有可扩展性。

“水资源税费改革不是简单的费改税,而是打破管理体制和机制障碍的重要起点,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李杰刚表示,下一步,河北省将认真做好试点的后续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改革,梳理经验,总结论点,为全国推进改革提供借鉴。

标题:河北水资源税试点观察:用税收杠杆促进节水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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