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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9月4日电(记者周慧敏)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厅获悉,海南今年将在每个县(市)建设2-3个试点农场,在地级市建设3-5个试点农场。

海南省农业厅近日发布了《2017年海南“共享农场创建试点应用方案》。”“共享农场”是指以农民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要载体,以各种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和经营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家庭共享为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业经验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农业综合经营模式。

“共享农场”的建立遵循“两年改进,三年见效,五年形成体系”的总体安排,试点先行,循序渐进。2017年,在各县(市)试点建设2-3个“共享农场”,在地级市试点建设3-5个“共享农场”,探索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中、设施设备先进、绿色生产方式、经济效益显著、经营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的“共享农场”。

据了解,2017年,试点申请设立“共享农场”的主体将集中在从事种植业和休闲农业的生产经营实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畜牧业申报“共享农场”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获得排污许可证。海南被确定为“共享农场”的项目将根据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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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每个市县将试点建设23个“共享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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