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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海边别墅被认为是许多人的理想生活...然而,别墅在入住前就被拆除了,买家们非常伤心和无助!让我们和边肖一起看看。

一座好别墅已经成了废墟

早在2002年,王先生就看中了黄岛区东岳东路附近的一栋小别墅,并支付了部分房款。10多年过去了,这个社区从未交付使用。最近,王先生又去看过这个小别墅,发现整个小区都被拆了!

这是一个资本困境......

王干云:“它是在6月25日晚上拆除的。第二天我们听到了。当我们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时,我们无法阻止。”

开始时,只支付了部分房款,大多数买家没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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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该物业已转让给其他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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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原因很复杂,目前已经转移了

开发负责人:

“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三言两语很难澄清。这非常复杂。(记者:最后的转移是什么?)公司没有能力发展,也无法发展。”

负责人表示,他将向业主支付已付房价的一至五倍,但业主不接受赔偿金额。为此,20多名购房者向黄岛区国土资源局、信访办等部门举报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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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咨询了很多部门,没有处理这件事

黄岛区国土资源局信访办工作人员:

“我知道我在谈判,但我不是在这里谈判。我去过区信访局。(记者:你知道怎么处理这件事吗?)不太清楚。记者:你们部门的哪个部门负责?)它是注册中心和装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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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开发商与买方之间有债权关系

记者随后前往淮河西路附近的黄岛区房地产登记中心。

据工作人员说,这两个开发商的转让程序没有问题。至于由谁来解决购买者和原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这超出了他们的权限,因为他们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登记备案,所以不存在物权关系。

孙桥: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向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我中心收到原权利人的申请,并依法登记转让,土地转让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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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开发商应该赔偿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

如何维护买家的权益?谁来赔偿每个家庭的损失,赔偿多少?即使只有一张收据,难道它不受法律保护,硬通货就会被浪费掉吗?为此,记者还咨询了专业法人。

刘胜帅:

“在买方的再三要求下,开发商应与买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如果开发商不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向买受人承担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并应承担因违反预约合同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具体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收益。实际损失包括已付购房款和利息,预期收益包括房屋增值部分的差价。”

每一方都有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也许购房者在开发商面前是软弱的,

但是,作为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它应该有能力

了解真相并协调解决方案。

标题:黄岛30栋别墅被拆 房主交了钱等了10年最后被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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