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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第17届国际电工委员会第76次会议审计结果公告,四川安宁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钢铁”)首次公开发行失败,保荐机构为信达证券。

据公开信息,安宁钛铁是一家采用先进技术,通过开采和选择多金属伴生矿物,综合利用钒钛资源的循环经济企业。其主要业务是铁矿石的开采、洗涤和销售,其主要产品是钒钛铁精矿和钛精矿。

业绩方面,2014-2016年和2017年1-6月,安宁钛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37亿元、7.32亿元、7.38亿元和6.7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53亿元、6771.9万元、1.24亿元和3.16亿元。

中国证监会安宁钢铁钛发审会提出的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报告期内,安宁钢铁钛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及其变化存在差异。请询问公司代表:(1)说明综合毛利率和分项毛利率的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是否准确,两类产品同期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根据产品或业务类别,结合生产技术、产品结构、采购方式和销售方式、单位产品成本和价格等。说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较强可比性的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3)结合同等级铁精矿和钛精矿的市场价格,解释了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2.报告期内,安宁钛铁与关联方有关联交易,如购买运输服务、销售钛精矿、租赁机械设备等。,运输单位只为实际承担运输业务的个别车辆承担管理服务和结算工作。请说明:(1)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披露是否全面完整,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价格的公平性;(二)运输成本的构成,实际个人运输成本是否真实,价格是否公平,是否存在费用由关联单位或关联方分摊的情况;(3)报告期各期间销售量、销售额、运输量、运输成本等数据的匹配关系。

3.请安宁钛业解释:(1)2014年和2015年,公司计提的维护费和安全生产费作为发行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4月以后,停止维护费和暂停提供安全生产费的原因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否存在补充风险,以及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2)潘家田矿采矿权的收取、摊销和减值、放弃义务费用和开发扩建费用的核算过程,以及相关费用资本化的依据和合理性。

4.2014年至2016年,安宁钛业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贷款和票据贴现资金,作为受托人的第三方收到贷款资金后,在同一天或一两天内转回给发行人,部分人没有真实的交易背景。请说明:(1)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是否存在潜在争议,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二)上述贷款受托人在报告期内的业务发展、财务和税务情况,是否与发行人有其他业务、资金往来或收付,交易是否公平,是否与发行人的供应商和客户有交易和资金往来等。;(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有效实施,财务基础是否规范。

5.请安宁钛业代表向攀钢集团说明交易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目前最大客户攀钢集团的总需求,以及公司产品占同类产品总购买量的比例,说明交易的替代风险及相应措施。

标题:安宁铁钛IPO遭否 信达证券保荐业务“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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