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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8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增加国有资本对公益事业投资的指导意见》。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扩大国有资本的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益事业。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依法享受符合条件的R&D费用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收入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在水、电、热、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和领域,要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加强分类指导,促进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非国有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和委托代理等方式参与经营。

国有资本增加对公益事业投资的主要形式有:

鼓励中央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加大对节能环保、科学研究和其他公益性行业的投入。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可以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增加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行业的投资。

根据预算管理、财权划分和支出责任等相关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配置政府资产,支持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主体更好地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

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配置功能,坚持市场化运作,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投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促进产业集聚、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充分发挥税收等政策的导向作用。国有企业将依法享受符合条件的R&D费用的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收入将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导向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引导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社会资本,促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等政策目标的实现。

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加大财政、价格、土地和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资本市场和发展政策金融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吸引国有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管理和效率。

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扩大国有资本的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在水、电、热、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和领域,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合格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非国有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和委托代理等方式参与经营。

建立国有资本分配和结构调整机制。根据政府宏观政策和相关管理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进退机制,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

在保障措施方面,应实施有针对性的评估措施。对于公益性国有企业,注重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运营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对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不同的评估,并将第三方评价引入到社会效益指标中。对于主要业务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国有商业企业,在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应加强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产业、完成专项任务的考核。

规范地方政府注资行为。地方政府向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实体注资后,不得要求它们以任何形式为政府筹集资金,也不得增加各种隐性债务。地方政府不得向国有企业等各种实体注入公益资产和储备土地。

发挥社会参与和监督的作用。财政部门要继续扎扎实实地做好预算和决算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预算支出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相关企业应完善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机制。

此外,中央另有规定的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按其规定执行。(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财政部:国有企业从事环保等项目所得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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