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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2月14日电(记者潘林清)针对基层反映的监督过度等问题,山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研究监督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活动,加大对类似监督活动的精简和整合力度,努力提高监督活动的有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规范省级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规定,除党中央、国务院每年部署的检查活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安排的综合检查事项外,原则上不组织定期现场检查活动。

同时,通知明确指出,有必要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开展多项现场检查活动。内容相似性和关联性高的现场检查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一般不进行大型党政综合汇报会等活动。

山东还提出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年度检查活动计划、定期咨询、审批备案等制度。以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名义开展的三类监督活动,要明确审批权限,明确管理流程,落实管理责任。

在检查结果的应用方面,山东省规定检查组应与被监督场所的工作职责相结合,并建立检查职责的检查机制,确保不增加基层负担,保证工作的落实。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韩

标题:山东规范省级督查为基层“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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