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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医学界的医生对“沙普爱思(603168)滴眼液”的疗效提出质疑,引起了社会的持续关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指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沙坡头产品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批广告。

该负责人指出,浙江省“沙坡爱思滴眼液”的广告号已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的监测系统显示未发现“沙坡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至于公众对广告的反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指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审查该产品的广告内容。在审查期内,公司已主动全面停止播放沙普爱思滴眼液的广告。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领域产品的广告审查。目前,该办法已进入法律审查阶段,并已公开征求意见,将按照立法程序加快后续推广。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广告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督促指导各省开展广告审查自查,发现问题。

针对目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存在的一些不明确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指南,督促和指导各地严格审批广告,同时加强对医药企业的日常监管。发布违法广告的,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情节严重的,撤销或者撤回广告批准文号,并依法采取公告、暂停销售等措施。

标题:食药监局:对莎普爱思产品广告内容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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