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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淑娟济南报道

为了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山东最近出台了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政策。通过推进并购、盘活企业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发展市场化的银行债转股、大力发展股权融资等方式,降低全省各类企业的杠杆率需要2-3年时间。

鼓励引进社会资本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这一次,山东省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杠杆降低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实行资产负债率差异化管理。运用经营业绩评价、人员任免奖惩、创新试点政策倾斜等机制,调动国有企业降低杠杆率的积极性。

推进企业并购重组是关键。山东鼓励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加大并购力度。支持省内企业以强为依托,与中央企业合资合作,杠杆发展,互利共赢。鼓励国有企业在重要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和服务、资源和发展等行业和领域引进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

为清理担保圈和债务链形成的三角债务,山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发展前景好、生产经营正常、仍有偿付能力但由于阶段性原因成为资金拖欠来源的企业给予必要支持。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合理使用债务融资工具,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以长期债券替代高成本融资或短期债务,优化企业债务结构。进一步完善债券融资储备资源库,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债券发行条件的企业和项目,鼓励企业通过发行项目收益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绿色产业专项债券等企业债券降低融资成本。

债转股已经成为降低杠杆率的重要手段。据了解,山东将鼓励主营业务发展稳定但由于行业影响导致资产负债率高或资金周转暂时困难、财务费用高的企业实施债转股。严禁将失去生存和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恶意逃废债务或失信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不清的企业、可能导致产能过剩和库存增加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

着力盘活企业资产,支持企业处置闲置生产设备、土地、房地产、在建工程、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鼓励融资租赁企业通过租赁和回租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盘活存量和低效利用土地,允许存量土地使用权人按照法律法规重新开发土地。规范清理土地、房地产、设备、股权投资等效益差、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低的低效无效资产,采取市场化方式依法剥离,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支持企业处置托管抵押(质押)资产,拓宽企业现有资产交易渠道。鼓励企业开展基于应收账款、收费权、租赁债权等产权和基础设施、商业地产等房地产或产权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探索实施知识产权、碳排放权等资产证券化。

为降低杠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据了解,山东将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利息补贴、激励和补贴等手段,为在降低杠杆率方面取得实际成效的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循环贷款、年度贷款和其他业务品种。对于资金周转暂时困难但仍有偿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来缓解企业的债务压力。

对于无望扭亏为盈、已失去生存和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应按照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彻底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取消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重整程序或通过独立协商进行债务重组。鼓励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加强对担保圈、互保链、贸易融资等领域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加强对市场化债转股各主体的监管,防止风险渗透到下一个环节。

标题:山东“柔性”降企业杠杆 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可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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