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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和教育部共同加强对青年学生的税法宣传教育

娱乐教育使税法宣传教育“活”起来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地方税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青年学生的税法宣传教育,注重内容的生动性和方法的多样性,将税法知识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 使青年学生在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税法知识,使尊重、学习和运用税法成为青年学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通知要求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将税法宣传教育作为青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重要教育内容,在继续实施中普及税法教育,做到智能化、互动化、娱乐化。组织学生参观税收历史博物馆、税收文化展览馆等税法普及教育基地。设立税务体验日,邀请学生代表到税务机关和税务服务大厅,增强税务体验。

税法宣传走进校园,探索体验式教学

加强对青年学生的税法宣传教育,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青年学生从小树立税法观念,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提高税法的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通知提出,要坚持学校法治教育,以青少年的认知特点、理解能力和喜爱方式为导向,积极探索实践性、体验性和参与性教育,鼓励学生通过编写税法宣传教育书籍或优秀税务干部课堂讲解税法,进一步增强税法意识。

近年来,“税法进校园”活动遍地开花。在过去的全国税收宣传月中,地方税务机关创新形式,引导青年学生成为税法的“学习者”和“实践者”,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北京市密云区地方税务局为北京市创办的青少年税务学校的低年级学生编写了税务三字经,系统地教授高年级学生,并组织编写了《税务与生活》、《青少年税务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等教材。安徽省石台县国家税务局在当地职业高中举办了税法讲座,并邀请一线税务干部向学生讲解税法和税法知识的意义,以增强学生对税收知识的理解,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

开辟校外第二课堂,形式载体多样化

《通知》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校外第二课堂,通过税法知识竞赛、校园演讲、动漫大赛等多种方式,将税法宣传推进到校园活动中。,并利用板报、宣传栏、多媒体教学、校园广播等多媒体载体。统筹规划和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提升税收体验,使税法普及教育达到智能化互动和娱乐化的效果。

全国各地都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活动,开辟了校外税法宣传的第二课堂。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利用校园文化走廊和走廊,打造了一条充满“税在我身边”、“税从何而来”等漫画作品的税收知识走廊;浙江省温岭市地方税务局邀请当地小学生组成“小税务人员体验小组”参观税务大厅和业务单元室,体验和参与不同岗位的日常工作;北京市密云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组织密云区初级税务学校近百名青年学生和家长走进北京税务博物馆,参观“税务史”,了解“税务”,学习“税法”;广东省湘桥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亲子风筝税务绘画比赛;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广播电台在全省联合举办“大学生开班活动”,设立小型税务教室,开展创业税收政策咨询和指导;广西东兴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巧妙地利用“唱哈”、“竹舞”、“钢琴独奏”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活动来宣传和普及税法知识;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邀请多名大学生参观税务大厅,将体验融入到微剧创作表演中...

充分整合网络资源,激发学习法律的热情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利用网络普及优质税法教育资源,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络、网络普法活动、青少年普法专业刊物等载体,通过网上观看学习、同步网上直播和组织征文活动,进一步扩大税法普及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面。

“多年的实践证明,依靠信息技术开展法制宣传对青少年来说是有趣、有效和有益的。”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郑介绍说,青岛市国税系统实现了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板当镇海尔希望小学和2200公里外的青岛嘉定路小学同步直播纳税公开课,实现了两地师生的良好互动,激发了青少年学习税法知识的热情。

国家税务总局和教育部的负责人表示,地方税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实时报告针对青年学生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网上与线下相结合,有效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税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税法意识和税法素质,探索建立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兴华

标题:税务总局、教育部联合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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