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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0日电据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道,最近,由于中国南方部分水域出现赤潮,贝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风险增加。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要求不得收购和销售来源不明、禁止采集和销售的贝类。

数据地图:人们在海滩上挖掘贝类。图片来源:vision china (000681,诊断股票)宣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000061,诊断股票)的发起人应查验贝类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或购买证明及资格证明文件,保留进入市场的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消费后中毒赔偿等。贝类产品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实行进货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贝类产品和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销售贝类时,应在摊位(柜台)的显著位置如实公布贝类产品的名称、产地和供应商等信息。不得收购和销售来源不明、禁止捕捞和销售的贝类。因销售贝类产品造成中毒的,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贝类毒素等物品的检测。在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中,发现贝类产品未按有关要求采购的,应当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如发现贝类产品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需将相关情况告知农业部门,同时向社会发布检验和调查信息。对于农业部门通报的与贝类产品相关的风险信息,要及时采取措施禁止在相关区域内销售贝类,并及时通知该区域内的市场推广者、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

公告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购买贝类和其他水产品时,应选择大型正规超市或市场购买。沿海地区的消费者不应在毒素爆发的高峰期购买和食用野生贝类。烹调贝类时,要彻底煮熟,不要一次吃太多。如因误食引起中毒症状,应尽快去医院治疗。如发现市场和餐饮单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贝类产品,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标题:贝类质量安全风险加大 食药监总局要求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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