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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25日,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2017年天津市第一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今年第一批26项政策措施涵盖八个方面,如降低税收负担、劳动力成本、资本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制度交易成本、创新创业成本、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减轻税收负担:明确并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扩大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的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

免除公共汽车、电车和装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的购置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购买的公共汽车和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装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实施财政和税收支持政策以降低杠杆率。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如股权(资产)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等,可根据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企业破产、注销或者清算企业所得税时,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可以按照规定税前扣除。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的债权损失,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金融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通过合并、分立、出售和置换等方式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果涉及的货物、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符合规定,则不征收增值税。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降低土地交易服务的收费标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全市(滨海新区除外)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交易费将下调。标准下调后,收费标准为:如果目标金额在500万元以下,收费标准将从原来的3.5降低到3;如果目标金额为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收费标准将从原来的3降低到2.5;如果目标金额为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收费标准将从原来的2.5降低到2;如果目标金额超过5000万元,收费标准将从2降低到1.5。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天津出台26项政策措施为实体经济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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