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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食品安全欺诈调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通过互联网、电视和广播宣传食品,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张的宣传用语,冒充非转基因食品,是食品宣传欺诈。

其中,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词等六种弄虚作假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用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的,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再次处罚。

根据意见稿,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食品安全欺诈的,应当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标题:食药监总局:食品号称纯绿色将被定为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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