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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昌县福山乡清湖村村民向《江南都市报》报道,今年年初,清湖村赣江附近的一处海滩在20年内以300万元的价格被私自转租。在转租之前,相关的村民小组在15年内只拿到了2000元的低租金。

建筑改造海滩土地的痕迹

据村民说,海滩最初是由夏婷村的几名干部租出去的,承租人是清湖村前村干部的家人。2017年1月11日,青湖村外的一处海滩被青湖村原村长尹谋廉的儿子尹谋辉转租给他人,用于建造一个租赁期为20年、租金总额为300万元的大型码头。经调查,该海滩是夏婷集团尹谋辉在清湖村租用的。2011年,夏婷集团村干部尹谋辉、万谋龙、尹谋祥签订夏婷集团赣江河堤外土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尹谋辉将该滩涂土地承包15年(2017年至2032年2月15日),总成本为人民币2000元,一次性付清。

根据这份合同,尹谋辉先租了这块沙滩地,年租金只有133元左右,其他人的年租金是15万元。是真的吗?22日,当时签署合同的倾听小组代表之一万穆龙在电话中说,这是一个小村庄。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海滩,但他们绝望地签署了合同。“反正我们没有力气。把那个海滩当成码头战场。有些人愿意付钱,即使是几百块,我们也愿意,”万穆龙承认,尹谋辉当时没有听村民的话,也没有召开村民会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一些律师称“夏婷集团赣江堤外土地承包合同”是非法的。福山镇党委委员闵维国也表示,清湖村委会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能宣布转租合同无效。在吸取了这一教训后,浮山镇将禁止青湖村的海滩土地被私人出租。

福山镇镇长罗敏在采访中表示,码头建设已经停止。此外,据村民反映,南昌县纪委也开始对尹谋廉进行调查。

标题:2000元租300万元转租南昌县一处海滩,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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