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57字,读完约1分钟

3月6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南昌市中心支行获悉,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将于2018年3月10日开始发售,我省居民可在15家承销机构的网点购买。

2018年第一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一期)和2018年第二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二期)将于3月10日开始发售,3月19日结束。第一、二批国债(以下简称两批国债)最高发行额为300亿元,其中:第一期150亿元,期限3年,年利率4.0%;第二阶段为150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4.27%。投资者从购买之日起购买两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含复利,到期后不计息。

这两种债券按票面价值发行给个人,出售的票面价值必须是一百元的整数倍。这两种债券都是记名债券,登记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挂失,但不能流通转让。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提前赎回和质押贷款。但是,发行期的最后一天(2018年3月19日)不会提前赎回。两种债券提前赎回时,将根据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和相应的利率等级支付利息。

我省15家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广发银行,均以委托方式出售当期国债。有意购买者可在上述15家承销机构的网点购买。

标题:南昌2018年储蓄国债购买时间和地点一览表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6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