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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关于实施“英雄在天下,人才在天下”行动计划的意见

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的江西“南昌模式”,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为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广纳天下英才,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的指导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和机制改革,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天下英雄城、天下聚集人才”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英雄城聚集人才计划”)。未来五年,安排100亿元人才发展资金,通过制度创新,聚集国内外优秀人才100人、国家级领军人才500人、地方级领军人才500人、重点行业和社会事业急需人才2000人,新增技能型人才10万人,吸引青年人才50万人到常创新创业,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的生态环境。 人人努力成才,人人都能成才,人人都能施展才华。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意见。

01.实施有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和教育政策

1.建立人才目录。建立全市人才等级分类体系,根据能力水平和绩效贡献,将高层次人才划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甲级)、国家领先人才(乙级)、地方领先人才(丙级)和高级人才(丁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南昌市人才信息库管理,发放《人才卡》享受相应政策。建立人才分类动态调整协调机制,成立市人才分类协调小组,定期修订完善人才分类目录。南昌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部分人才”和“专业人才”,对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现行人才目录中难以界定的,经协调小组认定后,将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2.为高层领导实施试点计划。未来五年,我们将加快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全日制引进或新培养的甲、乙、丙类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甲、乙、丙类人才可以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如果是在常第一次购买商品房,甲类人才按3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全额购房补贴,乙类和丙类人才按购房价格的50%给予购房补贴,最高分别为200万元和100万元。如果甲、乙类人才在常创办企业或实施成果产业化,按照“一案一议”的原则,通过股权投资和财政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将给予他们高达2000万元的项目补贴;对我市工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能带来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当一名院士来到长昌建立一个院士工作站时,每个工作站将得到100万元的补贴。甲、乙、丙类人才的配偶将被调动。最初在政府机关和机构工作的人将根据原组织的性质和级别进行安排,其他类型的人将首先被推荐就业。

3.实施急需人才支持计划。未来五年,我们将重点发展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现代金融、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引进和培养1000名行业急需人才和1000名社会事业急需人才。每年都定期公布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根据紧缺程度,对人才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和补贴,并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优先使用空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等。,以确保人才引进属于人员编制。高等院校、研究所、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公立医院和学校等。,引进急需的人才,可以设立特殊岗位,不受岗位总数、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特殊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可参照我市现有人才政策,并根据“一案一议”的原则,由人才主管部门提出特殊教育政策。优先推荐急需人才参与市级重大人才项目,优先推荐急需人才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项目评选,全程由专人办理申报事宜。紧缺和急需的配偶将按照甲、乙、丙类人才的标准进行调动。

4.实施“鸿成匠”培训计划。未来五年,我们将培养和引进10万名技术人才和3万名高技能人才。建立职业技能提升奖励制度,对企业引进的新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奖励,对新引进和培养的高级技术人员在常首次购买商品房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每年将建设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并分别给予10万元和15万元建设补助。对于新引进或获得“中国技能奖”、“国家技术专家”及同等级别奖励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每两年培训约50名技能含量高、独特性明显的“鸿成工匠”,每人奖励1万元。加强校企合作,促进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企业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建立企业和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在市属高校和职业学校担任“双师型”教师的激励机制。鼓励高等院校与行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基地。完善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提高企业(行业)评价自主权,推进大学生评价和评价工作。高职院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建立职业技能竞赛与技能评估相互认可、技能型人才与专业技术型人才相互认可的评价体系。

5.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储备计划。未来五年,我们将吸引50万优秀青年人才到常创业就业。为中专以上大学毕业生和获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青年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零门槛”按需落户,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落户手续,并在户籍窗口提供延期服务。如果业务没有完成,窗口将不会离开工作。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学校预备生,每人每月分别发给1500元、1000元和500元的生活补贴,为期三年。在工业园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士生在常首次购买商品房时,将分别获得10万元和6万元的补贴。我们将建设约200个就业见习基地,以充分满足大学毕业生的见习需求,并提供见习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未来五年,全市将统筹约300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吸纳离校一年以上的失业大学生。大学毕业生首次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并按三年内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根据规定,五年内毕业的大学毕业生可以申请高达10万元的商业担保贷款。对于那些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人(所有合伙人都是毕业五年内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可以按照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贷款。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在企业孵化器基地或就业扶贫车间落户的企业和个人,三年内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租赁费和水电费,按其实际月支出的60%给予补贴。成立青年人才推荐委员会,每年举办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评选100个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的50%给予项目补贴,最高可达50万元。支持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分别提供50万元和30万元科研资助,每名博士后进站人员提供10万元科研资助,对获得国家和省级项目资助的人员提供1:1的匹配。在博士后工资的基础上,增加补贴。支持博士研究创新中心建设,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每名博士5万元科研经费。加强“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培养。

6.实施宏成精英推广计划。未来五年,每年将建立1-2个高质量的社会组织,配备不少于10名专业社会工作者,每个组织补贴10万元。创建约100名著名教师、著名医生和著名工作室,每人补助10万元。约有300名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被选拔到国内外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国(境)外最高补助学费为20万元,国(境)内最高补助学费为10万元。选拔和培养约300名新农村实用人才,每人资助10万元。向国内外著名大学输送约1000名企业管理人才进行培训和升级。

7.实施引进海外人才计划。未来五年,约10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将被引进海外。对于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每项补贴30万元,由市政府聘请领军专家作为“鸿城特聘专家”,其他海外专家人才引进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分别资助20万元和10万元。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建设,下放招生项目审批权限。对于新建的创业园,将安排第一年的建设资金和存续期间的场地租金,最高补助管理资金为每年20万元。支持外国人才来长昌创新创业,申请市级创新创业项目,享受国内人才同等待遇。为人才申请出入境许可证开辟绿色通道。来常工作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属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和居留证件,居留证件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外国人在中国工作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将试点下放。五年内快速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居留许可,高效为外国人办理常住居民身份证,为在我市有需要的海外华人人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回国定居手续。

02.完善创新活力生成的人才聚集机制

8.打造新开发区人才聚集的主阵地。根据开发区和新区各自的产业发展职能,支持开发区和新区,制定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实施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金融支持经济开发区绿色金融创新综合体、高新区南昌(国家)大学科技城、小榄创新创业基地、虚拟现实孵化中心、红谷滩新区产业基地建设,支持中国南昌人力资源产业园、中国南昌中医药科技创新城、中国南昌人才大厦、中国南昌公共培训基地、归国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帮助开发区和新区不断完善人才服务、创业孵化、成果展示、资源共享等功能。建设成为全省乃至中部地区人才工作示范区。鼓励开发区和新区建设人才公寓。将人才招聘工作纳入开发区和新区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人才工作评价得分的权重。

9.支持科研创新平台聚集人才。鼓励全国性大高校、知名大学、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在常设立机构,开展技术开发、服务和产业化,对机构的前期建设、在的投资和创新人才的引进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对全市重点行业和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采取“一院一策一议、专务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并在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优先倾斜,支持资金由市、县(开发区、新区)共享。建立客观公正的新R&D机构考核体系,优秀机构奖励300万元。未来五年,我们将围绕产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批有效支撑我市重点产业的新R&D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100多个科研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财政支持。鼓励长昌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地方单位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并按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科研人员2%、30万元以下的奖励。鼓励常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在本市企业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并按规定取得报酬。

10.支持人才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上创新创业。对国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200万元补助;新认定和评审的企业孵化示范基地每年被列为省、市、县级企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和30万元补助。每年对新认定和评审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资助;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将分别授予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优秀孵化器。每年对新认定和评审的国家级和省级创创空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补助;200,000元和100,000元将奖励给那些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创创空。获评国家、省、市示范、市级试点的创新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11.完善市场化人才引进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的“看不见的手”,把人才服务纳入政府采购服务的指导目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未来五年,将投入1亿元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金,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质企业奖、产业发展论坛补贴、园区投资补贴等投资。按照不低于乙级办公楼的标准,入园企业应提供可提包入园的办公空间。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园的数据优势,加快“人才地图”信息化建设,建立江西人才数据库,定期举办“双招双引推介会”、“高级人才交易会”、“洪城智辉招聘银行”等境内外活动。打好“家庭牌”,介绍“有缘人”,引导校友利用校友资源优势返回昌昌投资创业。开展南昌万人“江西人才回常,梦想家乡”人才引进活动,五年内引进2万江西人才回常创业就业。

12.完善人才创新和创业激励机制。鼓励有技术、有成果、有项目的人才来常创新创业、转化成果。经过评估,他们将获得10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的各级项目资助,并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将免费使用三年;如果有重大技术成果,按照“一案一议”的原则,将给予2000万元以下的额外支持;首次在常购买商品房,将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各级补贴;如获得银行贷款,两年内每年按贷款利息支付的50%至100%给予贴息,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在获得建设用地之前,优先考虑政府建设的孵化器,并补贴50%的年租金,为期三年,最高可达50万元;如果租赁厂房是直接生产和销售的,两年内每年最多补贴200万元的租赁费。允许大学、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人类智力密集型单位突破绩效工资控制线,超出控制线的部分主要用于奖励科研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特别是那些做出突出贡献和创新团队的科研人员。如果人才短缺,急需,他们所在的单位可以自行制定工资标准。积极承接“国”和“甘”人才工程,优先支持未列入省级“双千计划”的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

13.设立鸿成人才奖。鼓励企业和中介机构大力引进甲、乙、丙类人才和急需人才。凡为我市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引进一、二、三类全日制人才在常工作一年的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将给予奖励。引进年薪20万元至50万元的人才,用人单位按人才年薪的5%比例给予人才奖励;年薪在50万元以上的,用人单位按人才年薪的10%比例授予人才奖,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为我市引进甲、乙、丙类人才的中介机构,每位引进者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企业在毕业后两年内接收大学毕业生,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1000元补贴。企业在招聘人才方面的投资,包括工资和其他费用,按照有关税收规定税前扣除。组织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参加人才论坛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高峰论坛,组织者将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资助。

03.不断优化人才适宜居住和工作的生态环境

14.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以能力、绩效、贡献来评价人才,探索建立政府、市场、专业组织和用人单位参与的多维人才评价体系,符合人才岗位特点。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建立考核、激励和退出机制,继续奖励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如果效果不明显,相关处理将被取消。探索下放市级职称和高技能人才评价权,合理设定职称评审中论文和科研成果的条件,不将论文作为应用型人才评价的限制性条件,不统一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15.优化金融服务环境,促进人才创新和创业。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市政府设立5000万元人才创新创业信贷风险缓释基金,对金融机构人才创新创业贷款造成的损失进行适当的风险分担。为人才创新和创业融资提供保障,完善以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为主体、覆盖市县的金融投融资担保体系;鼓励社会融资担保机构为人才创新创业融资提供信用增级,对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每年给予担保金额5‰的补贴,最高80万元。设立10亿元规模的人才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过程中的直接融资,并对引进社会资本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或企业奖励1%的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6.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未来五年,通过合作建设、自建或整合现有房屋的方式,建设或储备规模合理的人才公寓,作为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周转房,周转期为五年。允许人才聚集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工业园区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出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等配套设施。人才住房项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引进基础人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落户或申领居住证6个月后,可申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甲、乙、丙、丁类人才,以及昌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相应层次人才,享受我市注册人口购买政策。甲、乙、丙类人才不得提前支付首期和首期。

17 .解决高层次人才就医和子女就学问题。为甲、乙、丙、丁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发放“医疗服务卡”,在市级医院开通“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优先体检、优先住院、特殊医疗和免费体检等服务,建立个性化健康指导计划。在本市第一医院设立国际医疗部,确保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和子女的医疗保健。常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甲类、乙类人才和相应层次的人才,其子女入学(转学)不受户籍限制,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与市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根据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市县所属公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高中学校。进入(转到)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的C、D类人才的子女,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市县公立幼儿园或私立幼儿园(如无当地户籍,按家庭常住户口)。他们在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时,可分别获得20分和10分。如果他们转学到高中,应该按照相当于原高中水平的原则,适当安排在市公立高中或他们的学校。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统筹安排在市县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学习,或帮助协调他们进入市级国际学校。

18.完善专家人才荣誉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每次不超过10名,每次奖励20万元。每两年开展一系列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青年人才“十佳”、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评选,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将被授予“滕王阁友谊奖”。每三年确定100名部门领导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触的城市直接接触人才,三年内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进一步提高人才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注重在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选拔劳动模范,推荐“两个代表一员”。充分发挥广泛统战环节的优势,努力构建党外人才统战工作平台,增强党外人才的归属感和使命感。

04.构建人才优先发展的保障体系

19.实行人事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下的人才工作模式,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经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完善人才引进和吸引工作机制,强化人才职能部门的工作力度,强化人才工作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人才项目评估和经费使用,禁止重复补贴项目,避免只靠实物评估立项、项目评估走过场、人才经费不落地。人才工作将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每年由市委书记汇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人才净流入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每年开展县委组织部长和市委领导小组成员人才工作专题述职。市人才办每半年会同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监察局对人才项目推广、人才资金使用和人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联动问责的主要依据。

20.建立吸引投资和吸引人才的协调推进机制。以投资项目为载体,包装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与招聘人才和吸引投资相同的促销和评估。县区从市外引进甲、乙、丙类人才,视为完成50亿元、30亿元、10亿元招商任务。充分利用因公出国审批政策,大力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走出去”招聘人才和吸引人才,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优化审批程序,办实事、办急事。

21.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整合相关部门的人才认定、项目申报和待遇执行职能,在市县(开发区、新区)设立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实施“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完成、一站式回复”等人才综合服务。涉及甲、乙、丙类人才的服务事项,应由专人办理。简化人才引进项目申报流程,及时兑现人才引进补贴和生活补贴。凡符合人才引进项目申报和人才认定条件的,凭相关申报材料在窗口申报成功后一个月内兑现补贴。开发“南昌人才网”手持应用,为人才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建设“南昌人才港”,及时释放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就业需求,采用“互联网+人才”发展模式,搭建“互联网+招聘会”平台。所有具有职业地位的高层次人才都来常创新创业,并在5年内保持职业地位,享受人事档案管理、档案工资晋升、职称评定等服务。建立简单、高效、规范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审批办法,保障离职期间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权、职称评聘权、职务等级晋升权和社会保障继承权。

22.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人才工作联动宣传机制,持续开展“天下英雄城,天下聚集人才”主题宣传,不断提升南昌人才政策影响力。聘请江西名人和人才担任“南昌人才招聘顾问”和“南昌人才招聘大使”,宣传和推广南昌的人才招聘和投资政策。坚持在每年5月的最后一周举办“人才活动周”,打造“南昌人才节”。依托现有公园,建立人才主题公园,在人才楼内设置人才风格墙。在人才创新和创业过程中,因不可预见的风险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失误或创业失败应予以容忍和豁免,并纳入持续支持范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与以往政策有重复或交叉,应按照“更新、优惠、优先、奖励、补助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并根据这一意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本意见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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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昌的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2018年人才引进通知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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