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66字,读完约3分钟

5月15日,从省人民社会福利厅获悉,公布了5起典型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案例1:公司法定代表人拖欠工资超过24万元,被网上追缴

2018年3月,福州崇仁县劳动监察局接到邓江红等10人的投诉,称崇仁向梅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祥、实际控制人康正拖欠工资244,853元。经福州市崇仁县劳动监察局初步调查备案,3月19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公司拒绝执行。3月23日,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依法向公司支付工资的决定,公司拒绝执行。目前,福州市崇仁县公安局已经立案,并采取了网上追捕犯罪嫌疑人等措施。

●案例2: 82人拖欠工资。人类社会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6月22日,新宇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称江西王宏汽车制动制造有限公司欠宋梅等82人工资共计805,411.52元。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同年6月23日发布限期整改指令,公司拒绝整改。2017年7月4日,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公司未申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决定的。2018年1月30日,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3月21日,法院就地执行了公司所欠的工资。

●案例3:拖欠工资涉嫌拒绝支付劳动报酬。公安部门立案了

2017年4月25日,徐爱琴等10人投诉秀水县金陵饭店拖欠2017年3月至4月工资共计75,163元。2017年5月3日,九江市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酒店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但该公司拒绝履行。2018年1月9日,秀水县公安局立案处理,2018年3月15日,工人得到全额工资。

●案例4:法院没有执行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

2017年4月26日,鹰潭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称鹰潭大润发时代广场商贸有限公司拖欠13名员工工资,共计161,346元。2017年6月6日,鹰潭市劳动监察局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日报》上宣布,已下达限期整改指令。2017年9月29日,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未支付所欠工资。2018年4月13日,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案正由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五:拖欠50人以上35万元工资的法人和大股东被逮捕并绳之以法

2017年9月30日,福州市南城县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称江西丛谷实业有限公司从2017年5月至9月欠万才娥等50多人工资356,644元。同年10月底,福州市南城县人民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发出限期整改指令,该公司拒绝履行。截至2018年2月底,公司尚未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件。2018年3月19日,福州市南城县公安局正式立案调查。3月底,公安部门逮捕了公司法人熊明和大股东、总经理周峰。4月17日,公司支付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标题:江西宣布,五起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均为拖欠工资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5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