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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昌市农业局了解,近日,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小麦和水稻最低收购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规划安排,全国实施早籼稻计划区域包括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广西五省,实施时间为当年8月1日至9月30日;国家中晚稻(包括中晚稻和粳稻)计划的实施区域为江西等11个省,江西等8个省的实施时间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

根据计划,本计划采购的粮食应在当年生产,并达到三级及以上国家标准,大米的具体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GB1350)执行。在开展具体收购工作时,要将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公布在收购场所的显著位置,让农民能够支付“安全食品”;不压价、提价收购,拒绝接受符合计划要求的农民出售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出售的粮食价格,不给农民“借据”。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要求,认真安排,认真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采取储备轮换、吞吐等措施,鼓励加工企业收购,支持品牌生产和经营,组织油菜籽市场收购,确保市场稳定,促进油菜籽产业健康发展。

标题:8月1日至9月30日,江西省公布小麦、大米最低收购价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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