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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获悉,江西今年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和计算方法,其中室外工人的高温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不低于300元。

据悉,2012年,我省建立了高温津贴制度并明确了标准。结合物价上涨、职工工资上涨和部分企业的建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整了高温津贴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首先,如果雇主选择按月支付高温津贴,每年支付高温津贴的时间是6月、7月、8月和9月(总共4个月)。从2018年起,户外作业和高温作业工人的高温津贴标准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40元调整到不低于300元;在没有高温的室内工作的工人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60元调整到200元。

2.如果用人单位选择按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实际天数支付高温津贴,从2018年起,如果劳动者被安排在35℃以上的高温室外工作,且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以下,则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少于20元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其中,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每人每小时3元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三、用人单位应通过内部民主决策过程,选择高温津贴的方式并确定具体标准。其中,企业可以通过与员工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将高温津贴制度提交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通过其他民主程序确定高温津贴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具体标准。

四、高温津贴支付对象和收费渠道不变。

标题:江西高温补贴户外工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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