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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从交通管理部门获悉,南昌市交警将加大查处假冒电动汽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对使用伪造、涂改或申请其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的,由交警部门收缴牌照,并处以50元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仅在6月份,就调查和处理了3800多起违反电动车交通规则的事件

据了解,近年来,南昌市交警部门正在大力开展电动汽车上高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在整改过程中,当警方利用警务信息进行查询时,他们发现一些电动车牌照是假的,或者应用到其他电动车牌照上。仅在6月份,该市交警就调查并处理了3800多起涉及使用假电动汽车的交通违规行为。

"根据调查,一些假货甚至直接从商店出售给公众。"南昌市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众不应该相信超标车辆可以获得牌照的谎言。目前,电动汽车的假牌照有多种来源,如网上购买,商家提供假牌照,或将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挂在“超标车辆”上。然而,在任何情况下,交通管理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都没有登记信息和档案,交通警察很容易通过使用警务通信设备来识别和处理它。

伪造、变造、买卖电动汽车登记证和号牌的,予以扣留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此类问题的出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今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在全市所有电动汽车销售网点和社区张贴《南昌市公安局关于严格查处伪造、变造、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

根据该通知,使用伪造、变造或申请其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牌照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以50元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号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件、印章”规定的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号牌,构成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销毁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规定的条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此类交通违规行为进行严格调查。

标题:南昌严厉查处假冒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买卖假车牌将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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