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59字,读完约2分钟

江西省第一部规范全省政务工作的政府规章——《江西省政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书记、省机关管理局局长翟明表示,省政府事务长期以来采取分散管理模式,资金、资产和服务管理成本过高;部门之间存在许多职能重叠,存在单位与部门之间喜忧参半、相互比较、管理与管理难以区分等问题。

因此,《办法》在总则中明确了政务管理的首要原则是“集中统一”,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办法》规定,同级政府要积极推进政务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制度和标准,统筹资源配置。上级机关应采取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政务的指导,逐步建立和完善省级政务管理体系。

翟明说,《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政府机关提供专业化服务。县级以上机关应当制定代理物流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服务项目和标准,实行代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建立健全代理物业、食堂餐饮、会议服务、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辆社会化质量评估和标准化考核体系。

《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和法制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级机关的业务经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服务管理的配套制度,同时加强对这些制度的监督和实施。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单位或个人违反政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确保制度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标题:《江西省政务公开管理办法》于8月1日正式实施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4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