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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最大的生计,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9月3日,据了解,南昌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当前和今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支持新的就业形式、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做好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就业创业工作等方面,努力实现经济就业的良性互动。

支持小微企业和新业态的发展

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实施小微企业减税、减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清理和规范企业收费。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向小微企业转让科技成果,开放和共享基础专利或购买技术资源。充分发挥南昌大学、科研机构集聚、人力资源丰富等创新要素禀赋,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种空房间和平台建设,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培育30多个创业创新房间和平台,并给予资金奖励和支持。

《意见》提出支持发展新的商业形式。创新政府监管模式,降低新兴产业准入门槛,让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享受金融、税收、信贷等相关优惠政策。

支持员工实现就业多元化,并通过新兴模式创业。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保障方式,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公积金缴存制度,推进与国家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对接工作。

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同时,南昌将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发展创业载体。每年对新认定和评审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补助;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将分别授予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优秀孵化器。

增加政策支持。每年对新认定和复审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60万元一次性补助,每年对新认定和复审的县(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家落户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如有必要在孵化期届满后,孵化期可适当延长2年。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将在本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学生、毕业后五年内自主创业并获得《就业创业证》的大学毕业生、解决产能过剩并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农村贫困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首次兴办企业并稳定运行6个月以上。

为不同群体的创业和就业提供支持

《意见》建议,鼓励大学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在南昌市贫困乡镇服务三年以上(含三年)且期满考核(考试)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应届大学毕业生,学费由国家给予补偿。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和创业。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以及成功引进贫困劳动者与本市企业或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每引进一人将给予300元补贴;对于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贫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每人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跨县务工人员每人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每个贫困农村劳动力每年享受一次。

促进退役军人的就业和创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大力支持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对于那些符合政府安排的工作条件的人,应采取严格的措施来确保岗位的落实和适当的安置。自主创业要加强教育培训,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就业和创业成功率。

继续开展“洪城工匠”的选拔活动和后续培训,提高本地技能型人才的水平。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信息技术、生物医学和航空空装备的四个战略性就业产业实训基地。鼓励有实力的技术院校和培训机构申报职业技能竞赛基地。市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基地分别获得2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标题:南昌出台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给予补贴和奖励的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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