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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配送服务”改革,落实“便民减证”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南昌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已完全取消了《房产证》和《房地产证》(以下简称“产权证”)相关证章的加盖。今后,公民手中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不再标注抵押登记信息。

“从10月29日起,新受理的抵押登记业务将不再在权证附栏加盖‘抵押’章;如果您申请抵押注销登记,您将不再收到认股权证,并且您将不再在认股权证所附栏中加盖“注销抵押”章。”据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抵押”和“抵押”两章已在权证的附栏中盖章,不作为产权转让、变更和注销登记的依据,也不影响房地产转让、变更和注销登记。抵押登记信息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据了解,抵押登记已被取消,但"取消抵押"一章并没有在附列的认股权证。如果后来的业主真的需要加盖“注销抵押”章,他可以在房地产登记中心的窗口增加“注销抵押”章。此外,对于10月29日后的转让、变更和注销登记,收回的权证不再加盖“注销”章。如果权证上没有登记,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房产登记楼的查询窗口和自助查询机查询房产。

标题:南昌市不动产产权证不再标注抵押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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