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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昨天从政府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发布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市提出,到2020年,全面覆盖城市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农村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覆盖率达到70%以上。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设立多个服务网点

我市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深化养老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简化或取消相关程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发展。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依法设立多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十三五”期间,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应积极培育品牌连锁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支持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转制为企业。对不同社会主体投资的养老院和护理机构,实行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定点医疗保险等相同政策。同时,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年教育培训机构参与“社区教育+养老”项目,简化老年教育机构准入程序,规范评估体系,在网络资源和课程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应小于500米

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准确供给。到2020年,城市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全面覆盖,农村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覆盖率达到70%以上。旧城新建住宅区、新建住宅区、连片改造住宅区和棚户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分别配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区应按每100户2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调整,单户面积不应小于150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应小于500米。

我市将大力推进街道老年日托中心和社区用餐点建设,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托、短期护理、餐饮和送餐等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基层老年人服务组织,立足社区,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洗浴、医疗、清洁和购买服务。

将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鼓励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延伸服务,并向周边社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机构内的助餐、洗浴、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

我市将重点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护理服务设施和护理型养老机构,支持现有养老机构兴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兴办的医疗机构改造和发展康复医院、疗养院或临终关怀机构。

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和家庭延伸。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嵌入式养老机构、日托中心、家庭护理服务中心和护理院建立密切的医疗护理关系。医疗保险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支持发展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家庭住宅

我市将大力推进养老产业发展。通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培育一批服务业集群和创新型企业,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业的规模和水平。《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发展,大力推进“旅游+养老”、“医疗+养老”、“信息化+养老”等社会领域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竞争力。宣传老年保健主题,高度整合老人院、疗养院、疗养院(医院)、老年学校,建设满足老年人持续保健的老年服务综合体;支持发展适合老年人和代际家庭居住的家园。

标题:南昌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老年人医疗费用有望纳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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