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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据了解,我省出台了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在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危险品流通、互联网、邮件投递、电信、金融账户等重点领域实施实名制登记,并全面实施实名制登记制度,为准确收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实施联合奖惩奠定基础。此外,依托学籍管理系统,为18岁以上的成人学生建立学分档案。

增加相关课程的诚信教育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开展诚信教育,结合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的不同特点,在相关课程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加强信用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信用管理相关专业。同时,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18岁以上成人学生的信用档案,将学生的个人信用记录提升为升学、毕业、先评优评优、颁发奖学金、评优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虑因素。对考试舞弊、学术欺诈、未履行学生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实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并根据法律法规将相关信息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中。

在重点领域实施实名制登记

根据公民身份号码为公民实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系统。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的收集和更新,推进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登记,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全覆盖。在重点领域实施实名制。重点关注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危险品流通、互联网、邮件传递、电信、金融账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全面实施实名制登记,为准确收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实施联合奖惩奠定基础。

加大对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的查处力度

如何加强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对此,我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明确个人信息存取和使用登记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数据库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加强隐私保护,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收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泄露、篡改、销毁、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的查处力度。重点监控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公司、大数据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和移动应用开发企业,规范其个人信息收集、提供和使用行为。

建立全省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

根据实施方案,建立全省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政府部门、机构和行业协会与公民信用信息相关的数据资源,全面收集各类可以查询或公开的公民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力争建立覆盖登记人口和非江西流动人口的全省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改善关键领域的个人信用记录。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载到社会保障卡中

根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完善“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功能,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和身份验证系统,为公众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手持查询服务。探索构建基于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分类管理和信用评分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载到社会保障卡中。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和行业推动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之间的共享关系,为个人征信机构提供服务。

在关键领域对严重不可信的个人进行联合惩罚

我省将完善个人诚信激励机制,为优秀诚信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制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措施。对在关键领域有严重不诚实行为的个人将采取联合纪律处分。将恶意逃废债务、欺诈性使用金融资金、贿赂、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电信欺诈、网络欺诈、金融欺诈、交通违规、公共资源非法交易、未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不可信赖的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行政约束和纪律措施。

标题:江西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18岁以上学生建立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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