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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据了解,江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江西省高校教师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启动江西省高校教师专业认证工作。

《实施办法》对师范专业二级认证的认证程序、专家队伍和认证计划作了详细规定。很明显,认证申请时间是每年的9月,现场检查时间是从当年的10月到次年的5月。计划2018年以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为试点单位,以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化学)为试点认证专业,开展二级认证试点。2019年至2020年,优先受理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培训项目改革、教学改革等项目的认证申请,结合高校自愿申请,逐步开展二级认证工作。通过二级认证的教师毕业生可以由高校自行面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建立了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档案,通过严格的程序组织和认可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习能力,面试合格。

《实施办法》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实施江西省二级认证工作;成立江西省高校教师培训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全面推进和实施教师培训专业认证;江西省教育厅将设立监督电话,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对认证工作的监督。

标题:江西省教师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每年9月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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