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32字,读完约2分钟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11月28日,南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南昌市民的文明行为受专门的地方性法规的制约。同日,我市还向全体市民发布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议书》,呼吁市民广泛支持、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

2015年,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南昌市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获得了中国当前城市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虽然它赢得了国家文明城市的称号,但它的创造是永无止境的。创建成功后,该市立即启动了《条例》的立法工作,希望通过立法巩固创建经验,推动文明城市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今年8月28日,南昌市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条例》,并于9月30日经第十三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据了解,《条例》采用章与节相结合的方式,共有6章46条,为南昌市民的日常行为确立了一系列文明规范。其中,第一章是总则,主要阐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定义、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第二章是文明行为的标准,主要从倡导和禁止两个方面来规定文明行为;第三章是鼓励和支持,主要倡导国家鼓励、社会认可的文明行为。从制度上看,在创建文明城市和促进公民道德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个人和组织,如勇敢、扶贫、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都应该得到鼓励和支持。,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第四章对文明行为的保护和实施,集中规定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促进文明行为中应提供的必要保护和具体工作职责,并在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曝光和检查评估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第五章是法律责任,规定了对各种违反规定的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措施;第六章为补充规定,规定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文明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创造的,文明的城市是建立和共享的。11月28日,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我市还向社会发布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议书》,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支持创建文明城市;从现在开始,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从侧面入手,宣传创建文明城市,为建设“世界英雄城市”而不懈努力,尊重道德和善良,尊重丰富文化,尊重和谐宜居,尊重人民满意。

标题:《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地址:http://www.nxxlxh.com/nczx/3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