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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1日起,南昌市将实施《关于扩大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

据了解,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已扩大到以下区域:盛丰高速公路、黄家湖东路、黄家湖西路、长东大道、智敏大道、梅林街、港口大道、闽江北大道、闽江中大道、闽江南大道、米生街;江南大道、姜妍中大道、姜妍北大道、福大有路、天翔北大道、尹福高速公路、紫阳东大道、瑶湖西大道、奥林匹克体育南路、南港大道、常东大道、长南大道周边地区;万历区赵县镇和小榄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厂坝镇。

据报道,这些地区将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如煤及其产品,但单次输出大于或等于20吨/小时的锅炉除外;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和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无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使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标题:从2019年1月1日起,南昌扩大了高污染燃料无燃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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