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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据了解,九江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九江市中心城区有条件旧住宅小区鼓励安装电梯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这是江西省第一部地方“安装电梯”条例,并对市民关心的安装电梯申报、资金和建设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

所有符合要求的公寓楼都可以申请安装电梯

根据官方统计,九江市区现有7201栋四层及以上的无电梯住宅楼,约有10万居民。

《指导意见》规定,在满足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凡具有合法权属证书、非单一产权、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规划的单元式住宅,均可申请在物业管理区域建设用地红线内安装电梯。

根据《指导意见》,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建设用地红线内安装电梯,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电梯安装涉及电信、供水、供电、供气、数字电视网通等专业业务单位管道迁移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的,相关专业业务单位应开辟绿色通道并优先考虑。在办理过程中,市房产局应当召集规划、建设、消防、质监、电力等部门和图纸审查机构进行联合审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最多运行一次”的要求,加强相互沟通,优化审批流程,简化要求。同时,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见证和协调作用,积极做好群众工作。

对每台安装奖励的电梯实行3万元的财政补贴

九江市也实行减免收费,以降低建设成本。增加容积率不征收土地价格,免收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电网企业应免征(临时)电费和居民用电增容费。以奖励和补贴的形式对在既有住宅建筑中安装电梯实行财政补贴,每安装一台电梯给予3万元财政补贴。

根据《指导意见》,在现有住房中安装电梯的费用以及电梯运行、维护和维修的费用可由业主通过三种方式筹集:丈夫和妻子以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个人共用电梯的费用;业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协商一致,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同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和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既有住宅电梯安装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既有住宅电梯安装项目的信贷支持。

目前,九江市已安装电梯,并申请105个试点单位

目前,九江市政府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治、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安全保障、简化程序、有序推进”的原则,引导辖区积极开展旧住宅区电梯安装试点测绘,推进申报工作。

在新闻发布前,共有105个试点单位申请安装电梯,其中10个通过可行性分析基本满足安装要求,3个已由业主签署并制定计划。旬阳区甘棠街能仁寺社区原市教育局宿舍楼电梯安装工程,在各方的积极努力和大力配合下,已正式开工。

标题:江西省首个安装电梯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获得了每台3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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