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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省住房和建设厅了解到,为了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百佳工地”认定活动。据了解,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将对“不良建筑工地”实施四项纪律措施。

通报批评:及时向社会公布“百佳建筑工地”认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相关责任企业和个人在受到通报批评时,将对该项目悬挂“黄牌”警告。

访谈开始:如果一年内同一施工企业承包或监管的工程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被认定为“不良工地”,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施工企业和监管企业进行法人访谈。

全面整改:如果一年内同一企业承包或开发的三个或三个以上项目被认定为“百个不良工地”,全省所有建设项目都将停工检查整改,直至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全省同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所有房地产项目都需要停工检查,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一审核安全生产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严格控制进入建筑市场:对一年内两次以上被认定为“百佳工地”的同一个项目、同一个建筑企业,采取全省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记录、暂停省外企业进入信息登记等措施。

标题:在江西“百佳建筑工地”实施四项纪律措施,可以严格控制进入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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