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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据了解,江西省教育厅已发出通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明确要求学校服务收费和代理收费必须坚持自愿、非营利的原则,不得强行向学生收费。所有费用必须向学生开具正式账单,家长和学生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未公布或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费用。

学费和住宿费可能不会在整个学期提前收到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学费和住宿费不得跨学期提前收取。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及时足额上缴政府,不得上缴。所有费用必须与正式账单一起发给学生。

同时,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和收费行为,严禁收取讲义、论文、复印、电子阅读、取暖、降温、饮用水、校园安全等费用。作为服务和收费项目。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制度,严禁向教学辅助材料公告目录以外的学生推荐订购图书、杂志、报纸等学习材料。

严格调查补课和收费的组织或参与情况

此外,学校严禁收取商业保险,保险公司也不允许开店推销商业保险。学校服务收费和代理收费必须坚持自愿、非营利的原则,不得强行向学生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和借读费。通知还要求,应努力弥补补习班,并收取任意择校费用。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辅导班,坚决杜绝“课堂内容课外辅导班”、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为学生开设有偿辅导班、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辅导班、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形式组织有偿辅导班的现象。

据悉,教育部门将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员工组织或参与补课和收费的行为;禁止公立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组织补救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转学费、留成费和复读费;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赞助费、培训费、调整费、捐赠学费、建设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学生有权拒绝支付未经公示的费用

江西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在门户网站、校门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清单,积极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提高学费透明度。

鼓励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移动互联网收取学杂费的模式。家长和学生有权拒绝支付未公布或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费用。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禁止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户,禁止挪用资金弥补单位资金不足、投资经营或支付职工福利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教育收费监管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不合理收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教育不合理收费问题,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标题:江西将严格调查不合理的教育收费,并拒绝支付未披露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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