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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满文军夫妇吸毒事件早已引起骚动,不料今天又上演了满文军证言妻子吸毒的“冷门”相当精彩的大义灭亲的“剧”。 而且,这件事不是事先安排好的“戏剧”吗? 光凭这件事的影响,很多人可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遇到这种事是大义灭亲的,还是考虑夫妻之情,自己承担一切?

调查:你对满文军“出卖”妻子怎么看?

一日夫妇百日恩,满文军变成男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让自己的妻子一个人辛苦,自己不能在外面享受。 《情理法》完全允许“亲相为隐”,满文军不仅“不隐”,反而要积极指出妻子的犯罪事实。 多么可怜的男人啊。如果满文军住在中国古代,他揭露了妻子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 难道今天的法治已经退步了吗?

满文军的妻子关押了别人的吸毒事件,历时两个半月,终于尘埃落定。

这比我平时遇到的类似事件要早得多,要表扬北京朝阳法院的工作效率。 有些深圳和北京无法比较。 深圳只重视经济的快速发展速度。 但是,给人印象深刻的深圳公检法总是要拖到最后期限才能解决。 因此,最近一家“赖皮”企业委托我做他们的法律顾问,他们对我的要求不高,所有案件都是这家企业做被告,他们不要求胜诉,只要求延迟审理时间。 因为现在企业确实没有钱。

是的,拖延时间,本律师在招聘! 自称“史上最残忍、最无情、最冷酷的律师”的我,并非浪得虚名。 利用管辖权异议、反诉、上诉、向法官求爱等这些合法不合理的法律程序延长案件审理时间的把戏,可以说在我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是普通的民事案件。 可以合法地拖原告一年半到两年半。 难以置信吗? 赢不了他,拖着他,拖着他,我也等于赢了诉讼。

好吧,扯远了!

这里真正想说的是,满文军,为什么要让妻子一个人?

首先,我们来看看满文军妻子李俐参与毒药的回顾。

5月18日,满文军夫妇因涉嫌集体吸毒被捕。 18日是满文军妻子李俐的生日,当晚满文军邀请了许多社团外的朋友在coco banan酒吧为爱妻举行庆生,并举办了摇头派对。

5月19日凌晨2点,朝阳警方新闻报道,袭击位于工体西门的酒吧,现场发现摇头丸等毒品,将满文军夫妇带走,在工体派出所出动多支警力,封锁俱乐部进行调查取证。

5月20日,满文军夫妇经警方审查,做好笔录,承认吸食毒品。 满文军夫妇也于当天上午因吸毒嫌疑被北京警方拘留。

5月23日,李先生承认提供毒品,满文军因毒品案件被行政拘留,但李先生因承认向现场人员提供毒品而被刑事拘留。

6月3日,满文军行政拘留期满,拘留期满后立即被释放,但李先生因承认向现场人员提供毒品而被继续刑事拘留。

6月8日,满文军通过“法治进行时”为“吸毒事件”公开道歉。

6月16日,李俐案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被移交检察机关。

6月25日,李俐对毒品事件表示忏悔。 北京电视台当天“特别关注”的节目显示,李先生在拘留所悔改,说对不起丈夫,呼吁广大青少年警惕自己。

7月16日,李俐因涉嫌向检察院起诉允许他人吸毒罪被朝阳法院提起公诉。

8月3日上午,案件在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午11点40分左右,北京朝阳法院向歌手满文军妻子李俐宣布:“李俣容留他人吸毒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2000元( over )。

两个多月来,我关注满文军夫妇的事件也不少。 本来我觉得这个案子更简单普通,那是满文军的妻子让别人吸毒,罪名成立,满文军被吸毒,但那天晚上的事不是他组织的。 因为不构成犯罪,所以只不过是治安处罚。 要说事件特殊,那就是特别以满文军闻名的歌手,除此之外,事件本身很普通,什么也不值得说。

但是,8月4日,我观察了关于此案审判过程的信息报道。

审判中,李先生对法官说,自己当晚只服用了一半的摇头丸,其他人只给两个朋友服用,剩下的放在桌子上。 但是,对于检方说吸了k粉一事,李先生多次表示“完全没有”。 由于李先生不承认吸过K粉,检察官立即宣读了“未到的证人”满文军的证词,在证词中,满文军确认,集会是妻子半个多月前组织的,到场后,他目睹了妻子和其他两人一起吸K粉。 当检察官宣读满文军提供的证词时,李先生面无表情。 但是,法官询问李先生的意见时,她哭着说:“满文军说的不是事实! ”。 据说,李俐等一伙吸毒者王冰洋等人也在证言中揭发李俐,如果是她的朋友,她就会给对方一个摇滚球。 根据潘浪等人的证言,小李请吸入K粉,在饮料中加入“happy水”。 对于这几位朋友的证言,李先生也一概称“不是事实”,要求媒体不要用某人的妻子称呼。

根据上述文章,我认为有三个值得关注的细节

详细情况1 :检察官马上宣读了《未到的证人》满文军的证词,在证词中,满文军确认妻子半个多月前组织了,他到场后,目睹了妻子和另外两个人一起吸K粉。

——满文军为什么这么积极地训斥妻子?

详细情况2 :法官问李先生意见时,她哭着说:“满文军说的不是事实! ”。

——满文军有可能作伪证背叛她吗?

详细情况3 :李先生告诉媒体不要叫她是谁的妻子。

——李俐的意思是,满文军背叛了她,所以要和满文军一刀两断,不是吗?

如果有一天,我和妻子因涉嫌某项犯罪而乘坐同一艘船,我一定是以保护妻子为前提的,我宁愿加“伪证罪”的罪名,坚决向公安机关编造善意的谎言,洗脱妻子的罪名。 我宁愿自己一个人坐牢,而不愿“同甘共苦”妻子。 我并不是想说自己有多伟大。 这完全来自有一点良知的正常人的想法。 道理很简单:第一,一日夫妇百日恩,让自己的妻子在监狱里受讽刺之苦,与其自己在监狱外受良心谴责,不如自己受讽刺之苦,自己安心一点好吗? 这不是皆大欢喜,一石二鸟之举吗? 第二,女性服刑出狱后,她的下半辈子该怎么过? 男人,你出狱后,可以从头再来吗?

李先生今年40岁,是女性,是妻子! 真的不擅长满文军,为什么要这么积极地训斥妻子? 满文军指出妻子的笔录,真的是事实吗? 满文军到底把责任推给妻子?

最后,让我们问问满文军的哥哥。 你为什么这么残忍地让妻子一个人?

律师:刘仁武(博客)

标题:“满文军“卖”妻:谁还敢嫁这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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