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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连续报道的女大学生晚上坐出租车,被发现的哥哥刺穿HIV针管威胁抢劫事件(参见去年7月16日的报道)。 检察机关提出了公诉。 昨天,犯抢劫罪的出租车司机张某在武昌区法院接受审判,检方指控张某抢走了大三学生小林的部分苹果手机,张某反驳说“这是抵抗引起的误解”。

女大学生晚上坐出租车吓了一跳

被盗的哥哥跳下来逃走了

根据起诉书,31岁的男性张某于去年7月10日下午9点左右,乘坐出租车去武昌火炬路附近,林某打算坐出租车去武昌站,但行驶中张某受到暴力威胁,抢走了林某的一台苹果手机( 1900元),在白沙洲农业贸易市场附近 后来,张先生抢了手机录用为妻子。 7月13日,张某被警察逮捕。

在这次审判中,检察院宣读了被强盗的女性小林的通报:那天晚上坐了这辆出租车后,发现车内没有服务卡,两边的窗户里藏着报纸,心里很奇怪,向朋友发邮件求助。 哥哥突然拿起手机,说:“我恐慌了,要求我停车释放人,但我从左边的门拿出两三根针管,威胁说是艾滋病毒。” 看到出租车的后门被锁上了,后来试图移到副驾驶,车行驶速度下降了约30英里时跳了出来。

涉案的哥哥否认了针管的威胁

律师辩称“拒绝误解”

法庭的张某承认有毒品史,但否认在小林扎了HIV针管,否认法庭上对自己的抢劫罪指控。 他声称事件时车内没有针管。

湖北正德立律师事务所主任丁白杨律师为张某辩护,说这是抵抗引起的误解。 事发前张某连续开车28小时,极度疲劳,林某上车时以有事为由抵抗,但林某上车后,拿出手机打了电话。 ”(张某担心投诉抢了手机,后林某跳了下来。 第二天,张先生用学生证确认了地址,试图把手机送回邮局”。

律师说,张某没有及时归还手机,林某跳车后的遗物自己有,但依法不构成抢劫罪,应该判处无罪。 ”。

检方坚决驳斥无罪的辩论

“哥哥的强盗影响不好。”

公诉人驳斥了张某和辩护律师的无罪观点,张某担心投诉不能成立,主张“抢乘客的手机就不怕投诉吗?”

公诉人以张先生捡到手机为由,把手机交给妻子采用,他在事件发生三天后被捕,这三天完全有时间归还手机,但他指出是自己的。 另外,张先生抢小林的银行卡问密码,虽然没有取钱,但有避开风头取钱的犯罪意图。 从整个事件过程来看,张某怀疑强盗的证据确凿。

记者观察到整个起诉书中没有涉及“刺穿艾滋病针管”的字体,审判后询问了起诉者。 起诉人说,在案件审查阶段警察没有得到这个证据,张先生强烈否定了这个案件,因此起诉书用“暴力威胁”的记述概括了很多案件。

检方认为,张某作为出租车司机,这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司法机关应该严惩。 昨天法庭没有在法庭上判决。

标题:【要闻】女大学生夜乘的士被抢劫 疑遭司机扎艾滋针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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