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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该事件的狱友说“认错人了”的男人在广东犯东北强盗得到了国家的赔偿

0年前,由于被认定参与了黑龙江省大庆市发生的2起抢劫案,当地法院决定以抢劫罪、抢劫罪、数罪执行张军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0元。

他很为难,事发时自己在广东打工,没去过大庆,为什么被指控犯罪? 父亲张福听到消息,和几个工人作了“不在场证明”的说明,但也被法院判了包皮罪。

“该案”的狱友的一句话“认错人了”,取消了这个事件的原判,送回再审。

年,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宣布张军无罪,父亲和工人也宣布无罪。 张军刚出狱时说自己“无法区分东南西北”。

今年7月16日,张军收到88万元的国家赔偿。 得到赔偿后,他希望生活尽快步入正轨。

父亲提供不在场证明被判包皮罪

张军,1980年出生于四川省,16岁开始在广东一带打工。 2008年夏天,在广东白云工作的他收到了来自她的消息。 “我当场找了旅馆,一进去就被拦住,知道被通缉了。 ”。

张军回忆说,自己先被广东警察刑事拘留,然后被移送黑龙江大庆公安局,被批准逮捕。 理由是他参与了2006年在大庆发生的和单身女性的两起抢劫案。

2008年,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明确表示,张军计划在2006年6月28日14点左右,与夏中任、李海林、高兴国(均被判决)合作,掠夺从银行取钱的单身女性。

李海林在猴子图区工商银行团结路分店内发现目标后,通过电话通知在门外等待的夏中任、高兴国、张军,3人从受害者的初某到猴子图区利民苑住宅小区的入口,拉倒初某后,强制抢走女包,包里的5

三天后的6月25日9点左右,几个人再次计划抢劫银行取钱的单身女性。 受害者逃跑时,有几个人被群众当场逮捕了。 根据鉴定,受害者包里的钱合计是35930元。

但是张军说事发时自己一直在广东打工,没去过大庆。 父亲张福也证实了当时儿子在广东增城开的制服厂工作,寻找工厂的两名工人作证,并在“张军从4月到7月在万盛发制服厂担任总管”的说明资料上签字压制,表明张军没有出现在强盗现场。 之后张福在大庆市为儿子雇了律师,将说明资料通过律师交给了公安机关。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的原审认为被告人张军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抢劫罪,应数罪处罚。 执行张军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决定并处罚款50000元的被告人张福、杨某和童某犯包皮罪,张福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杨某和童某各6个月。

张军父子上诉,2008年底,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之后张军继续起诉。

来自有关人员的模糊确定

根据法院的卷宗资料,张军被认定为抢劫案的被告人之一,来源于与几个共犯的确定。

2002年,20多岁的张军因参与抢劫,被深圳龙岗区法院判处4年徒刑,2005年刑满释放。 服刑中,承认了来自东北的狱友夏中任。

“刑期结束出狱后,我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 后来,他和监狱的另一个身体出去后,听说又犯了案。 ”。 今天下午张军重案组37日说。

2006年,夏中任,李海林和高兴国计划在大庆市掠夺单身女性。 根据李海林和高兴国的供述,当时夏中任带着身体、南方口音、身体165~170之间,说这个身体是自己以前的狱友。

犯罪后,夏中任逃亡,李海林和高兴国被捕受审后,供述参与抢劫的是夏中任及其监狱的朋友。 警察随后把与夏中任一起服役的张军列入通缉名单。 然后在案件审理前,李海林作为和高兴国一样的案件,认识到张军是和他们一起参与抢劫的人,当时夏天逃亡,所以法院认定张军参与了抢劫。

一审判决后,张军被送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服刑。 如果期间需要在监狱登记,张军会提交自己的判决书。 那个同屋狱友是同案犯高兴国,他表示从未见过张军。

张军说,当时自己马上说:“你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指认我吗? ”他回答说。 据高兴国和李海林的证言,在确定张军时,由于光线太暗,电脑像不清楚,所以根据大致的形象进行了确定。 但是,看到张军本人后,发现当时“认错人了”。

年,在逃的夏中任受到审判,补充时也对公安机关说,事件时自己与李海林、高兴国一起实施抢劫的是狱友邹某,不是张军。

年1月,大庆市中院决定就张军抢劫案和张福等人的包皮案取消原判,送回再审。

"父亲打工放羊诉说我. "

年5月,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重审了张军和张福等人的案件。

辩护人宣东此前认定张军参与抢劫、抢劫犯罪的基本证据是夏中任、李海林、高兴国的供述。 同案犯李海林、高兴国等人在张军的两次识别中,2007年首次使用黑白照片,2008年在第二次识别中使用了视频识别,但原审卷宗中没有附上相关的视频识别资料,现有证据是李海林、高兴国在2008年进行的第二次

除此之外,李、高两人识别张军本人时,张军说不是夏中任带来狱友,本案明确了张军参与犯罪的证据有严重缺陷,不得认定。

检方也表示,由于指控张军犯罪的证据改变,确实没有达到充分的说明标准,建议法院依法进行审判。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现在的证据前后不同,存在矛盾,张军构成抢劫罪的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张福等三人包庇罪也不成立。 法院宣布张军、张福等四人无罪。

这时张军已经服役了七年十个月。

今天,在重案组37日的采访中,张军说:“我有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 据说父亲张福当年为了提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被法院判处了一年徒刑。 出狱后,父亲留在大庆,一边在餐厅打工,一边放开上司的羊,为自己诉说。

在朋友的介绍下,张福委托律师宣东代理这件事。 后来回到广东,继续诉说儿子。 “快八年了啊。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父亲是否会像他一样为孩子付出”张军说。

年,事件重审,张军出狱后也回到广东,继续进行至今为止的服装生意。 只是,生活变化很大,刚出狱的那年叹息说“很无知”“不知道东西南北”。 我记得刚入狱的时候是手机还是按钮,现在用智能手机,“我一部手机也没玩”。

关于这件事,张军说,至今为止犯错误的员工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出来向我们道歉,我们心里好一点吗? ”。 关于今后的生活,他说自己还没有成家。 得到国家赔偿后,希望自己尽快上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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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闻】男子身在广东被控在东北抢劫 同案狱友:认错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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