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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裸体上网。 广州花都区的女姓(化姓)向男朋友阿盛提出分手后,收到恐吓邮件,男朋友主张将裸照上传到网上。 很快,有人发现自己的裸照在网上传播,传播者一齐公开了那条真正的个人新闻,诬蔑她是“性工作者”。 其中一个家属求救通报,警察呼叫了阿盛,但因证据不足而释放了。 之后,其中一张裸照在网上持续更新。 承受不了压力,任何准备都要出国避免。

“我们村里有个女孩真惨啊。 分手后,被男朋友裸体拍了很多qq空间,太不道德了。 ”。 最近,记者收到了这份报告,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发布照片的qq空间。

这个qq空间日志只有两个日志,一个是“诚交各地的朋友”,另一个是“一生爱你”。 这两个日志都于2009年2月10日发布。 一份是14点47分发行的,另一份是14点49分发行的。 打开“诚交各地朋友”,突然看到女性和人做爱的照片,在一则个人新闻中,发表了该女性的名字、年龄、住址、手机号码,其中一个被称为“性运营商”,报酬被证明是“120元/晚”。

这个qq空间的专辑有三个文件夹。 一张是任意一张生活照片,另一张是任意一张性爱照片,可以公开阅览。 另一个文件夹名为“最新艳照”,有几十张照片,但需要访问密码。 发表的裸照都看女主角,没看主人公。

女主角的亲属确定如下。

前男友为了报复发送了艳照

前几天,记者根据知情人士留下的线索,来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町,找到了其中一个叔叔。 知道记者来意的老人叹了口气,用一些“是”回答了记者的疑问——网上所有的个人新闻都是真的。

由于对方人品不好而分手

这位老人站起来沏茶,跟记者谈了这个问题:侄女和阿盛去年分手了,但去年9月,其中一个“艳照”在网上传开了。 一位叔叔确信,传达照片的这个身体是其中一个前男友,同是花都区花山镇的人阿盛,“他的目的只是报复”。

“那时我侄女刚和他分手,就收到了彩信。 他(阿盛)侮辱侄女,说要把照片上传到网上。 侄女马上看到自己的照片上了网,马上报警了。 ”。 据大伯说,后来阿盛被警察叫走了,但由于后来没有证据,在全天候之后,阿盛离开了派出所。

叔叔说侄女和阿盛分手是因为阿盛的人品有问题,侄女的父母不同意他们交往。 “他(阿盛)有一次说自己从网上“干了”2000元,我弟弟和妹妹在场,她觉得对方品行不好,要求女儿断绝和他的关系。 ”。

分手后,照片纷纷上网

叔叔说,从那以后,侄女的裸照陆续上网,侄女继续换号码,对方也总是找到她的新号码公布。 因此,最大的嫌疑犯阿盛也被警察带走审问,但最终因为没有旁证而没能做到。 据叔叔说,自己弟弟某某的父亲一直忍受着这件事,不想把事情搞大。 昨天记者联系了父亲,他确实什么也不想说。

警察埋伏了两个小时呼叫阿盛

但是,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而被释放,阿盛从此杳无音信

昨天,记者给花都某派出所打了电话,一名员工对记者说,当地警察确实在网上出现过裸照,因此呼叫过阿盛,但阿盛不承认他干的,科技科也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所以24小时后也有人被释放。 据该业者称,阿盛可能使用的不是自己的qq,而是网吧发来的照片,因此在ip上定位的做法是没有用的。

昨天下午,负责这件事的吕警官告诉记者,任某的艳照分几次拍摄,分几次入驻。 警察因这张裸照的事情叫阿盛是去年9月,当时入驻的照片是去年5月用手机拍摄的。 据说警察第一次呼叫阿盛,特意埋伏了两个小时才成功。 之后,“艳照”陆续进来,警察已经找不到阿盛询问了。 警察只能删除网上相关页面的链接。

受害者的忍耐和警察的无能可能使提议者越来越生气,今年2月10日,对方申请了qq,重新派驻了某某的“艳照”。

“事件发生后,我侄女每天都接到很多骚扰电话,换个号码也没用,现在只能关机了。 ”。 据某叔叔说,侄女现在出去打工了,家里也决定送她去海外生活。 “那里没有熟悉的人,没有‘艳照门’,可以开始全新的生活……”任叔叔生气得不行。

前男友的家人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说,现在任家已经再次联系阿盛的家人,发出最后通牒:必须在半个月内撤走网上所有的“艳照”。 否则,任一家在法律道路上追究阿盛的责任。 然后,各家都告诉对方,记者也就这件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也打了阿盛家的电话,自称阿盛亲戚的女性知道记者的来意后说:“他现在不在家,就这样吧! ”断然拒绝了。

“他姐姐读法律,说要教育自己的弟弟。 ”。 任叔叔说阿盛也不过20多岁,如果真的暴露了他的名字,我想很多女孩都不敢接近他。

昨天下午2点左右,记者发现,存在的“艳照”qq空间被设定了访问权,没有公开。 空间的个体资料被改名,对于其中一张照片都被删除了。

律师说

传人已经构成了两大罪恶

据广州颐和法律事务所邓晟律师介绍,入住某艳照的人不仅会传递属于个人隐私的性爱照片,还私自发表某实名、家庭住址、手机等联系方法,发表充满诋毁和侮辱性的复印件,其行为是某的名誉权、肖像

邓晟律师说,在这次事件中,如果确认入驻者多次被传达,其行为情节就很严重,根据《刑法》关于传达淫秽物品罪的相关规定,入驻者将受到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限制。

根据诽谤罪的相关法规,此次事件的入住者必须面临剥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政治权利的刑法责任。

信息链接

广东新规

艳照入住者可以处罚5000元

2008年4月1日,广东省公安厅颁布了《广东省计算机新闻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对现在的“网络暴徒”、“人肉各大搜索引擎”、“艳照门事件”以及垃圾邮件、恶意软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条例》非法占用、录用、偷窃、偷窃、诈骗、剥夺计算机新闻系统的控制权,私自向第三者公开他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其他个人新闻资料,窃取他人的账户和密码 规定禁止假冒他人名义发送新闻,故意制作、传达恶意软件等破坏性程序。

违反《条例》,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可以在6个月内给予停止上网、停止整顿的处罚。 必要时公安机关违反原许可机关可以撤销许可或者取消网络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要闻】小伙将前女友裸照发至网上(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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