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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指南

1.隔离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

对因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而无法为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密切接触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应按正常出勤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春节长假工资支付问题

在国务院规定的2020年春节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依法安排员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员工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200%的工资。

3.延迟返回工作期间非工作的工资支付问题

除经隔离治疗或隔离观察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新冠状病毒感染的密切接触者外,企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迟恢复省内企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1号)的规定推迟恢复工作的。 企业延期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参照国家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延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支付标准建议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企业与员工协商在返岗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包括企业规定的福利休假),工资按国家有关休假规定和企业福利休假规定支付。

4.延迟返回工作期间的工作报酬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内企业延期复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1号)中未规定延期复工期限的企业,在政府规定的延期复工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如果雇员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补假,则应向他们支付不低于其每日或每小时工资标准200%的工资。

5.在延迟重返工作期满后仍被限制重返工作的工资支付问题

除了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密切接触者已经隔离治疗或隔离观察外,由于政府采取了封锁疫区等紧急防疫措施,员工在政府规定的误工期满后仍不能复工提供正常劳动。 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即政府规定的停工时间(包括误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支付标准建议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企业与其员工协商使用带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包括企业规定的福利休假),工资按国家有关休假规定和企业福利休假规定支付。

6.企业要求员工延期支付返岗工资

为响应当地政府要求推迟返程的号召,企业要求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非紧急岗位的员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已治愈出院的员工推迟返程。职工不能以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有关工资福利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企业也可以参照国家有关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执行。

7.支付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员工的工资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度)的员工,其工作时间和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提示:注意南昌新闻网(nchangbdb)的公开号码,并在对话框中发送【肺炎】获取更多信息,如南昌口罩免费上门预约入口、口罩预约序列号查询入口、微型医生在线咨询入口、实时疫情地图、南昌市肺炎最新消息COVID-19、江西省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

标题:江西省COVID-19肺炎流行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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