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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企业恢复生产和复工需要审查和报告

为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南昌高新区发布了《关于南昌高新区企业恢复生产复工审核制度的通知》,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工业企业、服务企业和建设项目安全恢复生产复工的时间表和条件。

恢复生产和工作的条件:

高新区内所有拟恢复的企业和项目应落实防疫和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纳入全区防疫信息系统,并符合以下条件:

制定防疫控制和恢复生产计划;

准备防疫材料,根据员工人数和防控需要,购买口罩、消毒剂等防疫材料不少于2周,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各企业和园区应在入园企业入口处设置监控卡口,并做好员工的检查和登记工作;

按照“一人一室”的标准,设立临时隔离区观察室,凡到过省外重点疫区的返乡职工,必须在常到达后连续14天在家集中或隔离,省内其他城市必须在常返回后连续7天在家集中或隔离;

落实并制定错峰复工措施,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保护工作,杜绝集中活动;

对生产经营场所、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并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心空换乘、电梯房、楼梯间和卫生间)和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

食堂应该有能力提供饭盒,避免集中用餐。

恢复生产和工作的时间表:

《通知》明确了企业恢复生产和工作的时间

在工业企业方面,以本地员工为主体、完整的本地产业链的工业企业将于2月10日恢复生产;2月17日,员工来自非疫区、当地产业链相对完整的工业企业将恢复生产;2月24日,其他工业企业。

在服务企业方面,拥有独立物业管理的总部企业可以在2月10日恢复生产和工作;

当地金融机构如人力资源、技术中介、融资担保公司、小额信贷公司、典当行、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网上销售和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于2月24日恢复生产;

暂停恢复生产的服务企业包括:企业培训机构、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贸行业、小卖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部、电影院、影剧院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旅游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及经营单位。

就建筑企业而言,重点民生项目(包括市政重点项目、轨道交通项目、省市重点项目等。)及其必要的配套企业如混凝土生产和渣土运输可于2月20日恢复生产;安置房建设等一般民生项目可于2月23日恢复。2月25日有条件的其他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高新区对复工企业实行审批监督。符合恢复生产和复工条件的工业企业、服务企业和建设项目的企业或业主,向南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和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南昌高新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企业工作组已在2天(自然日)内完成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将向企业或业主发出复工通知。

据了解,符合恢复生产和复工条件的企业提交的恢复生产和复工申请材料可以书面或网上申报,由南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未经批准恢复生产,不符合恢复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在恢复生产和恢复工作过程中,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肃查处怠惰和失职行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企业恢复生产和复工时间。提示:注意南昌新闻网(nchangbdb)的公开号码,在对话框中发送【肺炎】获取南昌确诊病例、各区社区防疫电话、网上微型医学咨询门户、实时疫情地图、南昌COVID-19肺炎最新消息、江西省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等信息。发送[面具]以获得在线面具入口预订。

标题:南昌高新区企业复工需审核上报(复工条件+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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