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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2月6日电(记者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宣布,由广州市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启基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兰亭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生产的四批防晒化妆品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所、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合格。

具体不合格产品如下:

广州乔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有两套超感0动防晒霜(透青莹防晒霜+补水柔嫩,干燥后修复冰晶,透青莹防晒霜+深层舒缓睡眠面膜);

广州奇基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奇基水晶遮瑕隔离防晒霜;

深圳市兰亭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兰亭防晒乳液

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上述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涉案企业进行检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化妆品企业停止销售上述产品;经核实,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对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经责令限期改正后,相关生产企业可以继续上市销售。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7年12月29日前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调查情况。

标题:食药监总局通报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温碧泉等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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