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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11月6日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SAIC)官方网站近日发布消息称,2017年“双十一”集中在线推广即将到来。为净化“双十一”集中促销期间的网上购物环境,让消费者放心,SAIC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监管工作,提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后监管,切实维护网上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地采取行政警告、联合谈话、发布典型案例、加强警示宣传、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提前督促和指导网络集中推广活动的组织者和经营者严格遵守“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提前公布网络集中促销的时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认购(定)金和优惠券的使用,实现“七不”,即无虚假广告或虚假特价报告。不要先提价后打折,抓住机会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不使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不得虚假宣传平台的交易量或交易额;不得限制或排斥竞争,不得攻击和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或排斥推广运营商参与其他平台组织的推广活动。

目前,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邮政局等部际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正在对2017年部分省市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集中监管。检查组将在“双十一”前对Tesco、亚马逊、Dangdang.com、聚美优品、一号店、Ctrip.com、苏宁乐购、Tuniu.com、阿里巴巴、网易考拉、网易等平台(网站)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了解“双十一”企业网络集中推广活动的准备情况和风险防范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行政指导,强化企业自主权,落实平台责任和规范。

标题:国家工商总局:“双11”促销须做到“七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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