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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2日电(603000)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谈话信作为纪检监察“四个形式”的重要抓手,突出抓小抓早、防微杜渐,使“红脸膛、流汗”成为常态。在前三个季度,该省共进行了4488次访谈。

为了提高谈话信函的有效性,有效解决不想谈、不能谈、不敢谈的问题,云南省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规范处理谈话信函的暂行规定》,明确了谈话信函的范围、工作流程和要求,促进了谈话信函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对问题线索进行三级集体调查,即办公室会议、分管领导召集会议和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对于那些适合谈话和询问的人来说,对象和计划是一个一个确定的,所以谈话必须讨论,询问必须询问。

全省采取了签字认可、日常检查、纳入考核等具体措施,以传递不同层次的压力,落实不同层次的责任。省委主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带头对出现苗头和倾向性问题的省里领导干部进行了采访和提醒。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全省形成了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面谈、催办、签注的正常工作状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约谈、信访、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有苗头和倾向的党员干部,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错误,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认真做好“文章的后半部分”,把采访信息运用到干部廉洁、政绩考核和干部考核中,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中必须讲解的内容。同时,加大对党员干部谈话和来信的解释力度,开展“第二次谈话”和“第二次来信”后的抽查和核实;对不如实说明情况、逃避重点、欺骗组织的,要严肃处理。(刘梦妮)

标题:云南省前三季度共开展谈话函询4488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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