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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第一时间》)记者昨天(3号)了解到,司法部下放了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由全国统一定价调整为各地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截至6月30日,全国31个省(区、市)都制定并发布了新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新的收费标准主要考虑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调整。在经济发达地区,收费水平明显高于不发达地区。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司司长郑振宇:比如,上海也有同样的伤残评定。上海的标准是1050,黑龙江的标准是910。到宁夏只需600元,体现了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特点。

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司法部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收费基准价格。在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明显的省(区、市),评估机构收费标准难以实现公平运行。与当事人的支付能力相比,同一评估案例、同一出资在不同地区会有明显差异。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司司长郑振宇:例如,他们都是2万元,所以上海的诉讼人和贵州的诉讼人的收入比例完全不同。虽然他们的形式都是20000元,但至少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是不可或缺的证明手段。在申请司法鉴定服务的过程中,当事人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因此有必要实行政府定价,以避免鉴定机构漫天要价。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司司长郑振宇:一是监督各地新标准新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不合理的收费标准。二是加强对鉴定机构收费行为的严格监管。如果群众举报鉴定机构乱收费、滥收费用,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我们将取消其专业资格。

标题:司法部下放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管理权限 各地新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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